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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寄宿部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阳光学校寄宿部值班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协调处置能力,结合阳光学校生活部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值班值守人员履行阳光学校寄宿部行政值班值守工作管理值班值守职责,了解教学区晚自习、住宿部就寝、晚自习教师工作状态、收集和汇总各类信息,协调突发事情处理事宜。晚自习老师不得玩手机、上网做其他事情,不得做无晚自习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情。第三条值班值守实行值班人员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坚持第一时间到场、寄宿部分管校长张三副校长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值班领导职责(一)对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负总责,对发现问题、接收信息等执行“首接制”。(二)监督晚自习值班教
2、师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做出应对处理。及时提醒、制止晚自习老师做和晚自习不相关的事。(三)负责贯彻落实带班期间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事故信息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协调开展寄宿部值班值守工作救援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不得出现擅自脱岗、私离岗位等现象。(四)负责接听生活部来电,做好和生活部、校医等沟通,第一时间了解缺席学生详细资料、突发情况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五)值班人员坚持住在值班室,如平时住校则当日需入住在值班室。(六)负责跟踪核查值班期间接报的所有情况,及时向许校长反馈。(七)行政值班是所有事情的第一处置者,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第五条行政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
3、班制,值班期间应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时间为次日早上7时30分,应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交给下一日行政值班领导。第六条发现问题报告要求(一)发生一般情况或发现隐患,必须在值班日志上记载下来。(二)发生学生一般安全情况,必须在接到汇报后10分钟内以电话向张三副校长报告。(三)如发生较大的安全情况,第一时间必须向部长、许校长、张四校长分别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1 .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分钟)。2 .相关信息(具体到区域、班级、班主任)。3 .初步判定情况和类型。4 .事情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 .处置建议、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七条工作要求(一)行政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填写值班日志,内容准确、表述清楚。值班日志由行政发展部按月归档。(二)行政值班人员接受教师、生活老师、家长和学生反应的信息,要认真听取,耐心解答,不得敷衍推诿。重要问题要仔细询问,详细记录,立即处置。要熟知生活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电话。(三)行政值班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阳光学校马曙辉校长批准后报寄宿部值班值守工作指挥中心、许校长、朱校长、生活部主管等备案。值班教师需调整值班班次的,必须经级部部长和许校长批准后报当日行政值班领导备案。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值班班次。(四)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阳光学校相关规定。第八条本制度自通告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