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114491 上传时间:2024-11-1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对灾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及居民住房恢复有什么规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登记、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受灾地区县级应急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订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应急部门备案。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

2、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等部门审批。参考法律与政策: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19条、第20条、第21条,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