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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为切实做好滩溪县第一实验学校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教代会通过。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一、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
2、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代表
3、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力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2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3 .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4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
4、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5 .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俟选入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6 .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7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意见和建议;(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代表义务:(1)学习、执行党的
5、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2 .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知全体代表。3 .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5 .提案处理和落实。(1)提案审议。由
6、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7)对不立案的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o(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召开教代会要做好三
7、个阶段工作:教代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1 .听取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3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说明;4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5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预备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主持。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1 .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
8、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2 .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3 .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校长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报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4 .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1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2 .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本年度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3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学校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4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人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