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室使用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教室使用暂行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教室使用暂行办法教室是学校的基本教学资源。为了规范、有序、方便和高效地利用教室资源,严格教室的借用手续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一、适用范围1、适用对象:本办法所述之教室,仅适用于我校所有用于学生教学工作使用的教室,其他归属各单位或部门管理的实验室、培训室、机房、会议室等,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办法执行。2、适用时间:常规教学日程内的教室使用安排适用本办法。二、使用原则1、学生教学用教室,在教学日程内,均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未经批准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使用上述教室。2、教室的使用安排,秉持日常课程安排优先,其他活动穿插其次的原则,优先保证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学校计划
2、招生的成教学历班等教学的需要。3、教室未经批准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三、管理办法1、教室的使用安排原则上由教务处统筹,教室门的开关门及内部环境管理由学校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多媒体设备和音响设备等由教务处设备科管理科负责管理。2、需借用教室(含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等)的院、部,须提前在校园网办事大厅,发起教室借用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再到教务处审批。如需办理其他工卡授权手续,可至教务处设备管理科办理。3、为保证第二天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室借用申请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教室使用当天之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4、借用教室申请人对借用期间教室的管理全权负责,确保教室的使用符合申请的用途和使用时间,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