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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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单位公章: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6年1月11日序号处罚名称处罚依据标准或幅度1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三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3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五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盗窃

2、电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IOoOO元以下的罚款6(1)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2)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3)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序号处罚名称处罚依据标准或幅度7(1)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2)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

3、;(3)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I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8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9(1)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2)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3)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4)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5)

4、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6)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7)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8)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序号处罚名称处罚依据标准或幅度10(1)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2)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

5、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3)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11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2(D违法变更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2)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

6、程项目未经初审、审批开工建设的;(3)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项目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建设的;(4)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5)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十三条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处罚名称处罚依据标准或幅度13(1)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资源采集,不得重复采集,多头采集。(2)国家机关、有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及应用系统

7、。基础数据库和业务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依托信息交换平台为国家机关无偿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并依法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3)单位和个人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集信息,应当说明用途,征得被采集人同意,并在用途范围内依法使用所采集的信息。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十五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2)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获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

8、供给他人。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十六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3)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扰乱公共秩序;(5)制作、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十七条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

9、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序号处罚名称处罚依据标准或幅度16未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冶金矿产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冶金矿产品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7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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