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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细化、平台数据衔接及跟踪评估项目工作方案2023年3月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要部署,2023年12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3)12号),完成了省级“三线一单”成果的发布。通知提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在省级“三线一单”框架下,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工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细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尽快发布地市级“三线一单”,并做好应用实施工作。2023年7月8日我市印
2、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3)178号),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工作必要性(一)动态更新细化、平台数据衔接及跟踪评估工作是国家和省级文件硬性要求。福建省推进“三线一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应用的函要求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积极对接生态保护红线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成果,及时动态更新。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鼓励在不降低发布成果多提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碳减排方案等最新成果,进一步深化完善形成本地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县(市、区)内
3、每个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1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3108号),指出到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调整、跟踪评估、成果数据共享服务等机制基本确立,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的实施应用机制基本建立,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机制更加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
4、年3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指出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地市落地的工作模式,于2023年底完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和数据。(二)更新细化、平台数据衔接及跟踪评估工作是“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的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三线一单”指导文件和福建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三线一单”将作为有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环评审查、项目环评审批、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等的重要依据。我省于2018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市级同步启动,我市现有“三线一单”成果数据
5、以2018年为基准年,主要以“十三五”相关数据和要求为基础。随着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自然保护变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工作的开展和成果的发布,我市现有“三线一单”成果亟需进行更新。根据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促进福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精准落地、实现精细化管理,开展我市“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细化、平台数据衔接、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等工作,是对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细化管理,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的重要保障。二、工作内容(-)成
6、果动态更新细化1更新工作底图按照“三线一单”图件要求,基于“统一底图工作”,对需要落图的监管数据(环境管控区、污染源数据、水环境数据、大气环境数据、土壤环境数据、资源利用数据、生态空间与生态红线数据等)进行部门对接收集与矢量化,形成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规划区划、自然资源类等图层。综合各类环境要素管控分区成果,衔接社区、村行政边界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对各类环境要素数据进行统一编码规范的工作,形成全套矢量数据成果。收集整理基础地理、生态环境、国土开发等数据资料,对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海域岸线修测等新成果数据,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开展自然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形势等方面的综
7、合分析,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底图。重点更新工作底图中省、市、县(区)、乡镇、村庄等各级行政区划及水系等图层。对接海域岸线修测成果数据,更新陆海边界线。根据“三线一单”制图规范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新工作底图。2 .更新细化区域发展战略问题更新细化区域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围绕生态功能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范、岸线保护与重点生态空间保护修复、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方面,细化生态环境重大问题,从而明确福州市“三线一单”细化工作中应重点应对的突出问题,抓住的重点区域、海域和行业。3 .更新细化生态空间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衔接与生态空间识别计划在衔接福建省及福州
8、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基础上,衔接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成果,更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考虑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结合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及补充调查的市、县、乡镇级自然保护地,以应识尽识为原则,调整、细化一般生态空间,并结合生态功能保护属性,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生态保护红线衔接一般生态空间细化生态空间分区及管控要求完善4 .更新细化环境质量底线一是更新细化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结合福州市2023-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衔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福州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等相关要
9、求,校核福州市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并细化至区县。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调整最新成果、市、县(区)级高排放区补充调查结果等,细化完善管控分区。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区域协同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减污降碳协同管控。二是更新细化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结合福州市2023-2023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衔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水质考核断面调整工作要求、水环境功能区划、福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细化水环境控制单元、校核分阶段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调整最新成果、水
10、环境控制单元细化结果等,细化完善管控分区。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主要工作内容:水环境现状分析和问题分析、建立源清单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水环境控制单元细化允许排放量/减排指标细化分配水环境管控分区及分区管控要求细化三是更新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结合福州市2023-2023年全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衔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福州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校核分阶段近岸海域水质目标、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目标、主要海湾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调整和海域岸线修测最新成果、补充站点监测结果等,细化完善
11、管控分区,统筹入海河流-近岸海域、海岸带两侧的环境目标一污染排放一管控分区,强化一体化综合管理。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主要工作内容: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和问题分析确定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控制单元细化允许排放量和削减比例细化分配海洋环境管控分区及分区管控要求细化四是更新细化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衔接国土、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辖区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主要问题进行细化分析评价。衔接最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规划、行动计划要求等,结合生态环境规划等要求,核实并更新各区县分阶段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
12、。根据最新农用地详查及其他土壤污染源调查成果,更新细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问题分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更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更新(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土壤污染重点监控点位、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5 .更新细化资源利用上线一是细化水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对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水资源规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确定各区县分阶段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二是细化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对接福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
13、“十四五”规划,确定各区县分阶段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根据最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土壤污染源调查成果,校核细化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衔接“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三是细化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结合福州市“十三五”及2023-2023年全市能源消费现状和变化趋势,衔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能源规划及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福州市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及“十四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确定分阶段能源(煤炭)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四是细化岸线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对接国家和福建省“十四五”岸线资源规划、岸线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等文件要求,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最新成果,校核细化岸
14、线分区成果。进一步开展岸线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结合“十四五”有关文件要求,深化细化分区管控要求。6 .更新细化管控单元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细化城市建成区边界和城市开发边界;补充调查市县级园区、产业集聚区、矿区、养殖区域;据此,综合细化后的要素管控分区,细化环境管控单元。将目前合并在城镇重点管控单元的市县级园区、产业集聚区、矿区独立出来;同时结合各专题新成果,通过对各乡镇街道边界内的资源环境特征进一步识别,在福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基础上,细化各乡镇街道内的要素分区属性,增强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7 .更新细化准入清单对接国家、福建、福州及各区县“十四五”相关要求,衔接细化后的“三线”成果,结合
15、区域特征、单元特点,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区域功能、促进精细化管理、实现清单可落可用为原则,细化全市和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8 .成果动态更新根据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动态更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动态更新涉及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水、气、土、生态要素管控分区、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对涉及成果动态更新调整内容文本、图集、成果数据进行更新。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更新调整应依据“三线一单”相关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确保生
16、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平台对接根据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衔接福建省“三线一单”现有基础数据库,完成福州市“三线一单”平台数据导入,完善福州市“三线一单”成果与福建省“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平台接口、实现与多规合一平台接口对接,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三)成果实施情况自查及跟踪评估按照“三线一单”成果运用国家跟踪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福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实施情况年度自查评估和五年跟踪评估,并根据“三线一单”定期评估结果情况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提出成果调整及实施应用的建议,适时开展编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四)成果应用相关培训2024-2025年根据更新细化的成果,组织开展“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