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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7月14日6时6分许,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境内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柴油发生泄漏,造成跨贵州、重庆两省(市)影响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生态环境部迅速派出工作组指导贵州、重庆两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经过共同努力,实现了保障饮用水安全,不让超标污水进入长江的应急目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联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调查组,对贵州遵义桐梓中石化西南成品油管道柴油泄漏事故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调查。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通过现
2、场勘察、资料核查、人员询问及专家论证,认定此次事件是山体滑坡导致管道柴油泄漏,由于企业研判失误、先期处置不当等因素,造成跨省界污染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基本情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华南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6日,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派出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事发地点位于贵阳至重庆段成品油管道桐梓县新站镇捷阵村段(管道桩号ZY109+410),管线总长度为362km,设计输送量580万吨/年,设计压力9.5Mpa,管径406mm,壁厚8.7mmo管道全线采取密
3、闭顺序输送工艺,顺序输送92#汽油和0#柴油,采用SCADA控制系统(远程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事发时输送0#柴油。(二)事件发生及污染经过7月14日6时6分许,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值守人员发现管道发生柴油泄漏。7月14日14时起,松坎河贵州重庆交界断面石油类浓度开始超标(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0.05mg1,下同);14日16时45分,污染团前锋到达松藻煤矿取水点;15日8时35分,污染团前锋到达恭江区三江四钢取水点;16日9时10分,污染团前锋到达蒙江区出境断面;16日16时20分,污染团前锋到达江津区广兴饮用水水源地。重庆市境内监测断面水质于7月18日6时
4、起全面达标,贵州省境内监测断面水质于7月19日6时起全面达标。(三)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经评估,本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阶段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73万元,其中,贵州省直接经济损失89.54万元,重庆市直接经济损失59.19万元。(四)环境影响情况经专家核算,此次事件中柴油泄漏量约为289.91吨。其中,回收约252.21吨,吸附约3.67吨,入土壤约20.58吨,入河约13.45吨。事件造成事故点下游捷阵溪、松坎河及恭江共计119公里河道石油类超标。蒙江区三江水厂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中断取水19小时,缩减了供水区域。事故点周边4.5亩农田被污染,受污染土壤约461.9吨。二.应对处置(-)
5、迅速响应事件发生后,贵州省省长、分管副省长,重庆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均作出批示指示,7月14日即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生态环境部于7月15日获知事件信息后,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源头阻断、拦截吸附、水厂改造、沿程稀释等工作,提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不让超标污水进入长江的应急目标。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及时采取停输、关阀、泄压等措施,遵义市和桐梓县人民政府分级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合抢险力量,开展现场应急处置。重庆市禁江区人民政府于7月14日8时许得到相关事件信息后,立即安排应急监测、水厂错时取水、污染处置和发布信息通告等措施,并及时将信息向下游的江津区通报;江津区人民政府安排24小时轮流值
6、班观察水源状况并开展水质监测。重庆市的快速响应确保了在相关水源水质受影响的情况下,没有影响到居民供水安全,保障了舆情和社会的稳定。(二)切断源头7月14日发现泄漏后,中石化华南分公司紧急停止输油,迅速关闭泄漏点上游的板桥镇阀室、夜郎阀室、东山阀室,并对泄漏点下游的尧龙山站通过大流量泄放进行泄压。6时34分起,现场投入280余人,以及挖机8台、油罐车21辆次、抽油设备14台、围油栏1680米、吸油毡210包等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7月15日10时完成封堵。(三)污染控制1河道污染控制。本次事件处置共布设31道围油栏,其中贵州省境内15道,重庆市境内16道;贵州省还在境内构筑拦油坝12道、活性
7、炭坝12道、隔油池1座,共削减污染物约3.67吨。通过收油机等回收柴油14.01吨。2.土壤污染控制。本次事件处置中,在泄漏点上游附近设置排水沟5处,在泄漏点下游设置用于收集泄漏柴油以及含油雨水的集油坑1个,用于将雨水、地表径流拦截并引出,在泄漏区域共覆盖防雨布约2882m2o应急处置结束后,清挖被污染土壤461.9吨。(四)饮水保障重庆市对受影响自来水厂实施应急改造,藜江区三江水厂及时缩减了供水区域,从7月15日至17日,将原供水区域的桥河、沱湾片区改由文龙水厂供水。7月16日4时,三江水厂通过工艺改造,达到供水要求,居民用水需求得到满足。(五)信息公开贵州省于7月16日通过娄山资讯平台将事
8、故信息及初步处置情况向公众发布。重庆市恭江区应急局分别于7月16日、18日分3次通过公共信息预警平台发布事件信息;重庆市渝基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月15日在大美茶江APP上发布因禁江河水源污染造成城区部分区域水压不足的通告。三、事件直接原因本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山体滑坡导致输油管道受到挤压,发生位移变形和局部损伤,致使柴油泄漏,进而造成跨省界污染。(-)滑坡的主要原因专家认定,新站镇捷阵村岩上组滑坡是在集中强降雨天气、不利的地形地貌条件、不利的岩土结构等主要因素影响下形成的,属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二)泄漏事故发生的原因滑坡发生以后,向下推挤前缘土体,致使埋置于土体内的管道ZY1O9+4
9、10段受到挤压,发生位移变形和局部损伤,从而导致了泄漏事故的发生。在查找泄漏点过程中,组织开挖扰动泄漏点平衡,造成大量柴油泄漏,污染事态扩大。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研判失误、准备不足事件发生前,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在获悉山体滑坡威胁管道安全等信息后没有充分研判,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停输等要求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排除管道安全隐患和避免管道输送介质泄漏污染环境的措施,导致管道破损,油品泄漏,通过捷阵溪进入松坎河,造成环境污染。(二)先期处置不当,引发大量泄漏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在发现柴油泄漏后,采取停输、开挖集油坑、设置围油栏等措施,基本控制住了泄漏柴油通过捷阵溪向下游扩散的态势。但
10、在没有充分评估管道余油量、未全面考虑外力扰动现有平衡状态可能引发大量泄漏的风险,集油坑、导流渠等污染防控措施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组织开挖漏油点,导致大量柴油涌出进入捷阵溪,污染事态扩大。(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责不及时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桐梓县经济贸易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在接到中石化华南分公司报告山体滑坡威胁管道安全信息后,有关人员均回复第二天去现场查看,未当天赶赴现场协调排除隐患或者报请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未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职责。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在接到事件信息后未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向遵义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报告事件信息。(四)遵义市
11、应急指挥部架构不合理7月14日事件造成跨省界污染,已构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遵义市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但现场应急响应却出现梯次下调的情况。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依次由遵义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桐梓县常务副县长、桐梓县分管副县长、中石化华南分公司负责人等担任。此事件指挥部架构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遵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不符。(五)政企联动不充分地方和企业信息沟通不畅。7月13日事件发生前,中石化有关工作人员向当地村委会通报管道内输送的是92#汽油。7月14日,应急处置初期漏油量剧增时,现场地方政府人员仍然认为泄漏的是汽油,紧急组织疏散当地群众,而后才获知企业已将遵义段输送汽油调改
12、成输送柴油。事故救援前期,地方救援人员和企业救援力量各自为政,地方不了解管道企业的日常管理情况,在事件发生后不能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对接z影响了救援效果。(六)上下游联动不够完善遵义市桐梓县于7月14日多次向重庆市恭江区生态环境局通报事件信息,为重庆市做好应急准备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在信息通报中,未对应急监测数据、柴油泄漏量和处置措施等情况进行及时通报。由于获得的相关信息很少,影响了蒙江区指挥部对污染态势的研判和相关决策,只能是凭着经验尽量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和准备。五.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一步提升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1加大培训力度。机构改革后,大应急管
13、理体制基本建立,但针对综合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还不够完善,如本次事件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生产安全泄漏事故,进而演化为突发环境事件,在此情景下更加考验政府负责人对相关预案的了解程度和应急决策管理能力。要在专题培训、会议研讨、综合培训中增加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内容,加强对政府负责人环境应急管理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管理等系列论述、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及各部门、企业的应急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研判、指挥调度、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全过程应急处置,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强化对政府环境应急预案修编指导。要加强
14、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的有效衔接,明确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和各部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2023年贵州省遵义市和重庆市蒙江区要开展一次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指挥、部门联动、上下游联动机制建设成效。(二)提升管道企业风险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与政府预案的衔接;完善管道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从避免环境污染的角度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企业要结合管
15、道周边环境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群防群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升综合应急响应能力。(三)加强地方环境应急能力建设1提升基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要加强应急监测设备、人员等资源信息整合、分析,加大基层监测人员技能培训,尤其是非常规污染物监测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化监测力量包括有监测能力企业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制度机制,确保在事件应对时可以及时补充支援。2.加强基层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特征,分级、分类储备污染源切断、控制、收集、降解、安全防护、应急通信
16、和指挥以及应急监测等物资装备。要动态规范管理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制度。加大基层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提升环境应急专业水平。(四)加快推进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各地要按照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上游地区要重点掌握水利闸坝、环境风险源等信息,下游地区要重点掌握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信息,以及重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信息。针对环境风险隐患大、敏感目标多、流量大、流速快等重点河流,可联合制定一河一策联防联控方案。上下游地区要大力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及时检验联防联控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切实提升上下游在快速响应、应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