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办法,严格执行复试程序,
2、强化复试选拔功能。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易兵副组长:俞贵邦成员:张胜期张小刚李小华唐勇奇魏克湘江潮周衡书邓继勇文中华张建新徐运保邓永和杨永和陈金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李小华兼任。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组长:俞贵邦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李小华张胜期张小刚督查小组下设办公
3、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张胜期兼任。3、研究生工作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其工作职责是:(1)组织专业复试小组大胆探索复试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强复试的有效性。(2)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对主持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遴选,开展招生政策、文件、业务的学习,进行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保密纪律要求的培训,以确保复试的公正、公平、准确性。(3)组织复试试题(含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4)汇总、整理各专业复试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单。4、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
4、专业学位点成立研究生专业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招生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招生学科专业的导师组成。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本学位点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专业复试录取方案,并于3月27日前上报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应包括:(1)组织管理机构;(2)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面试)和复试规则;(3)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4)调剂要求(包括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调剂专业要求等)(5)录取规则5、各学位点可按专业方向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
5、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必须有一名及以上企业专家参与。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并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相。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1)提出本学科专业对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具体要求和建议。(2)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本学科专业入学考试及复试试题(含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试题)的命题、阅卷和评分工作。(3)制定统一的考核方式、考核评分标准。(4)全方位考察考生
6、的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当场给予考察评语与成绩,复试材料及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5)提出本学科专业建议录取名单。三、复试基本条件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均可参加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2、符合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研究生处的资格审查)。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原则上按照1:1.5划定进入复试的总分线及考生名单,超过差额范围但总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的考生自然进入该
7、专业复试。4、一志愿上线生源基本充足的专业(上线人数计划数)不接受调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上线人数计划数)需接收调剂。5、在生源调剂开始前,先公布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考生名单,如有自愿调剂至其它专业的考生,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系统复试通知为依据,视为放弃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且不再顺次递补。该专业若因此出现缺额,下一轮再调剂。四、复试时间内容时间地点1报到、资格审查4月1日8:30-17:30机械大楼大厅2.各专业复试科目笔试和加试4月2日8:00-12:10主校区D座101室主校区D座102室2.同等学力加试4月2日14:00-17:00主校区D座101室3.体检4月3日8:00-10:00
8、北校区医疗中心4.心理测试4月3日10:30-11:30图书馆电子阅览室5.综合面试4月3日下午2点-4月4日全天各学位点安排五、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日上午8点半先到机械大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书,须携带以下材料:1、应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2、往届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
9、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湖南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政治审核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见学校网页)。注: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学生证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或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复试形式:面试与笔试、实验操作结合进行。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
1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满分为IOO分。由相关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学院专业课笔试科目见2019年湖南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二)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采用面试、实验操作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
11、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三)外语听说能力考察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由各学院安排英语教师,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H)同等学力加试要求同等学历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由各个学院组织。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IOO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
12、不予录取。各学科加试科目见学校官网()。(五)复试工作具体要求(1)学校应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正常秩序。(2)学校在复试前应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
13、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4)在复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前,加强对复试考生的入场检查。(5)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上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场所。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是专业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记录栏目中应详细记录外语口语、专业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问答,记录人须签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专业综合面试的评分标准,对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栏目中具体考核项目进行修改完善。(7)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在复试
14、结束后学院需将录音录像资料的备份版提交研究生处。七、调剂工作为提高复试选拔工作效率,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如第一轮复试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已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调剂基本原则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4、所有已进入一志愿复试名单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所报学科参加复试。如考生有调剂至校内其他专业复试的意愿,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剂确认后视为该生自愿放弃一志愿考生身份
15、,按调剂考生对待。5、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6、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7、我校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所有调剂都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信息无效。8、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二)调剂程序: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和研究生处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