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谷物业南海中心物业管理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熊谷物业南海中心物业管理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程.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公司名称: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名称:南海中心管理处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程版次:A/0文件编号:HKC-WI-7502-04第1页共2页1O目的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确保停车场的正常停车秩序。2. 0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停车场的机动车辆。3.0职责2.1 物业部负责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停车场经营的合法性,对客户车辆进出停车场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并负责为顾客办理停车卡(月卡)。2.2 综合部负责收费和顾客办理停车卡及月卡时的收费,停车场管理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3. 3工程部负责对停车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3. 4安全部负责维护停车场秩序和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4. 0程序要点4.
2、1 停车卡的分类及收费:1. 1.1本停车场停车卡分为月卡和时租卡;4. 1.2月卡押金为50元/张,工本费为20元/张;5. 13公寓业户车辆按照“一户一位”的原则办理停车卡,统一为250元/月,不分季年卡;时租卡车辆进场30分钟内免费,满30分钟首小时收费5元/辆,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加收1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一天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4.2 停车卡的办理:1 .2.1申请月卡的客户到物业部填写月租车位租用申请表;4 .2.2提交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4.2.3携带收费通知书到财务交纳相关费用;4.2.4向顾客发放申请之月卡。4.3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1.1.1
3、 3.1本停车场只提供车辆车位的租用服务,不承担车辆保管之责,也不承担车辆在车场停放任何情况下的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1.1.2 凡进入停车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本规定及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秩序;1.1.3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本停车场,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1.1.4 入场车辆和驾驶员必须遵守执行深圳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凡损伤、脏污之车辆,本停车场禁止其入内停放;1.1.5 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驾驶员须出示停车卡(月租卡或时租卡),经停车场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或离开;4.3.6凡进入本停车场的任何车辆,需停放在指定车
4、位上,通道内严禁停车,必须按照停车场内的警示标志、交通指挥标识及标线行驶,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致的一切责任;4.3.7凡进入本停车场的任何车辆,应对由其引起的对停车场内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损失负责,并赔偿相关的费用;4.3.8停放在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本停车场不负任何保管责任;4. 3.9任何车辆进入停车场30分钟免费,收费按本停车场经物价部门批准之收费标准执行,月租车辆须在停车时限期满五天至管理处物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付下期停车费用;4.3. 10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只限已登记之车辆使用,车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否则收回停车卡,并给予处罚。如事件涉及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4. 11停车卡是停车收费和车辆离场的重要凭证,由车主妥善保管,否则后果自负;4.3.12若车主不慎遗失停车卡时,时租车由车场管理人员登记车主三证(包括行驶证、身份证、车牌号码,其中行驶证必须与车牌相符)并按车辆车场进场的时间收取停车费及遗失的时租车卡工本费,月卡丢失时车主应及时通知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补办车卡时缴车卡工本费。4. 3.13管理处有权利更改或取消已安排的停车位及停车位的使用权;4.3. 14车辆交费后,即刻离场,否则另行计费。4. 3.15本管理处有制订和修改本规定之权利,并对任何停放本停车场内的车辆具有约束力。5. 0相关支持文件5.1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