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制度(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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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区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制度L目的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疫情信息和 其他监测病例依法依规上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以国家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及传染病管理办法、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等疾病监测 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源性疾病、慢性病 (脑卒中、冠心病和恶性肿瘤)、伤害住院、一氧化碳中毒、高温中暑和 流感样病

2、例等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3 .定义传染病:是指由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在 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包括饮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 中毒性等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 天然毒素等。慢性病:包括脑卒中、冠心病和恶性肿瘤。脑卒中包括:脑梗死(163)、 脑出血(161)、 蛛网膜下腔出血(160)、未分类脑卒中(164);冠心病 包括:急性心梗(121-122) 冠心病猝死(缺血性心脏骤停)(146);恶性肿 瘤包括:全部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伤害住院病例:是指医疗机构接诊的因伤导致住院或急诊观察2

3、4小 时以上的病例。非职业性CO中毒:泛指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事件原因多以燃煤取暖为主,还包括炭火取暖、煤气热水器使用不当、人 工煤气泄漏、汽车尾气等。高温中暑:是指在气温高、湿度大的环境中,从事重体力劳动,发生 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 主要表现的一种症候群。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2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 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4 .内容4.1 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

4、法管理,分级负责, 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避免出现信息泄露。4.2 组织管理与实施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公共卫生 科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监测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科室做好主动报告、查漏处理和质控管理的具体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疾病 监测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4.3 病例与事件上报4.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事件发生后,有关科室或

5、个人应立即通 过电话报告,日间报告公共卫生科(0530-2139070);节假日或夜间报告行 政值班(13295307251,内线87251),注意报告事件发生时间、事件类型、 受损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事件要素,并将填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卡根据流程上报到XX区疾控中心和或XX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 等。4.3.2 传染病报告:按照首诊负责制原则,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 病例通过医院门(急)诊工作站、住院病例系统的疾病上报入口进行上报。 诊断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参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 上报(医院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在2小时内完成);其他传染病 病例或疑似病例在

6、12小时内完成上报(医院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 在24小时内完成)。4.3.3 食源性疾病报告:4.3.3.1 病例监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等病例 通过医院门(急)诊工作站、住院病例系统的疾病上报入口进行上报。病 例在12小时内完成上报(医院上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在24小时内 完成)。43.3.2 暴发事件监测油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 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事件。首诊医生做好救治、病例报告卡上报 的同时要填写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在2 小时内电话报告,日间报告公共卫生科(0530-2139070);夜间报告行政值 班(1

7、3295307251,内线87251)。应注意报告事件中是否包含婴幼儿、中 小学生、孕产妇等,是否为由定型包装食品引起的,是否为发生在学校、 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医院应在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 件并转发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43.3.3 动监测:接诊到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指 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为主诉的感染性病例时,接 诊医师应开具食源性主动监测的检验单,采集粪便或肛拭子标本,上报食 源性疾病报告卡报告的同时填报标本采集信息。43.3.4 专项监测:接诊到疑似由李斯特氏菌引发的,先兆流产、自然 流产、早产或死产的孕产妇

8、病例,以及罹患脑膜炎或败血症的婴幼儿病例 时,接诊医师应开具食源性李斯特氏菌专项监测的检验单,采集血液、脑 脊液或妊娠组织等标本,上报食源性疾病报告卡报告的同时填报标本采集 信息。43.3.5 性病报告:住院病例中脑卒中、冠心病新发病例和恶性肿瘤首 次入院病例均应报告。各有关科室应在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通过医院住院 病例系统疾病上报入口进行报告。43.3.6 院伤害病例监测:因伤害住院的全部病例,因伤害在急诊观察 超过24小时的病例,因伤害死亡而未住院的病例均应报告。各有关科室 应在患者离院后48小时内通过医院住院病例系统或门(急)诊工作站的疾 病上报入口进行报告。对同一患者先后因住院伤害的,

9、应分别填报。43.3.7 感样病例监测:作为国家级流感哨点监测单位,医院每周一向 国家流感监测信息平台报送前一周的流感样病例数据。小儿科门诊和内科 门诊承担流感样病例监测(在门诊患者病历页面勾选流感病例)和流感样 病例标本采样任务(医院每周送检标本不少于20例)。43.3.8 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确诊后24小时内上报。43.3.9 温中暑:确诊后24小时内上报。5.奖惩制度5.1 奖励机制:对规范、准确、及时上报的传染病、慢病、一氧化碳中 毒、高温中暑、伤害监测病例,给予上报人员5元/例的奖励;流感样标本 采集10元/例的奖励;食源性疾病给予上报人员病例10元/例的奖励、病例 加标本采集的为2

10、0元/例的奖励、阳性结果的给予医生60元/例和检验科 40元/例的奖励、检测病例同时给予检验科40元/例的奖励、暴发事件给予 500元/起的奖励(多个科室共计)。5.2 处罚机制:对本制度监测的病例及事件发现后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 漏报者,根据情节及医院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5.2.1 对传染病、食源性疾病、慢性病、一氧化碳中毒、高温中暑、伤 害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信息不准确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元/例的罚款。5.2.2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或重大事件 的,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3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扣科主任20元/例。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和/

11、或舆情播散的重大事件,根 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处理, 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52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 院;若不按要求进行补报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5.2.4 漏报、瞒报、缓报、谎报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源性 疾病暴发事件),处罚事件漏报环节的当事责任人100元/人(首诊医生、 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夜间行政值班人员)。对未按要求报告事件或病例 致使疫情和/或舆情扩大,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的,对漏报、瞒报、缓 报、谎报的责任人员将依据医院有关管理办法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科 室主任负连带责任。5.2.5 系统查漏功能提醒的病例超应处理时间24小时未处理的,按照漏 报对待。对查漏功能提醒的需要上报的病例故意处理为“重复”或者“不 需要报”者,按照漏报病例处罚要求的2倍处罚;造成疫情和/或舆情播散 等重大事件时,按照522和524要求处置。6.参考制度本制度应参照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管理办 法、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慢性病及死因监测管理办法和住 院伤害病例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制度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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