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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北京市密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便函202398号) 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 况评估的通知(京生态2023-549号)要求,我局以密云分 区规划和街区控规为指导,结合本区现状用地情况,严格按 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了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二、文件的起草过程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于2023年7月份启动, 10月形成成果(初稿)并开展了两轮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 共收到修改意见3条,3条意见均已采纳。月份完成声环 境功能区划实
2、施细则及相关图册并开展专家验收评审,11月 27日通过专家评审形成北京市密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 细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三、主要内容(一)划分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6月份,组织召开“全市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专家审核会”,我区现行声环境 功能区划审核结果为现行区划5年未进行调整,建议及时开 展区划评价调整工作。(二)划分方法本次区划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I5190-2014)等相关政策要求,以密云分区规划和街区 控规为指导,结合用地现状进行的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共 分为0、1、2、3、4类声环
3、境功能区,其中交通干线两侧一 定距离之内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a、4b两种类型。(三)划分结果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划分面积为2226平方公里, 因我区尚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因此此次划分我区不 涉及0类声环境功能区。1、2、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约为 53. 72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受交通干线长度及所处 功能区类别等原因,未单独统计功能区面积(4类区范围在 “实施细则”中有所阐述)。我区其他未明确调整区域,按 照“实施细则”中“乡村区域”进行管理。1类区面积约30.61平方公里,包含3个区块。分别为 101老城居住区、102城南区、103科学城东区(东部)。2类区面积约10.79平方公里,包含2个区块。分别为 201潮河商住混合区及202科学城东区(西部)北侧区域。3类区面积约12.32平方公里,包含3个区块。分别为 301潮白河北工业区、302潮白河南工业区、303科学城东区 (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