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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转移、交接登记制度L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统一由物管公司专人、专用路线、专用运 输工具按规定时间收集,及时封口后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2 .根据各科医疗废物产生量的不同每日转运2次。在运送过程 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 封口结扎,防止遗撒、流失、扩散,转运人员对医疗废物包装分类不 规范的拒绝转运,同时报告总务科、护理部及医院感染管理科。3 .如在院内转运过程中发生遗撒和渗漏,应立即清理现场泄漏物, 对污染的地面、物品以IoOo-2000gL含氯消毒剂喷洒、浸泡或擦拭消 毒,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工具给予相应消毒处理。4 .各科室收集完医疗废物后,医疗废物转运人员
2、和产生科室工作 人员按医院规定据实填写科室交接登记资料(“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注明废物产生科室、废物名称、废物产生时间、废物数量及重量、交 接时间、交接双方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5 .医疗废物转运人员与暂存点管理人员交接登记,项目齐全,双 方签字。6 .医疗废物交与委托处置单位中明公司时与暂存点管理人员进行 交接登记并双方签字,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 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每月汇总上报医院感染 管理科备案。7 .做好职业安全防护,操作时必须戴手套。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 医疗废物,出门必须锁门。8 .医疗废物应定点放置,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转让 或出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