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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4) 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 展和安全,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 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矿办公楼 1116”重大火灾事故和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教训,推动 安全生产治理模式转型,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 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
2、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固本强 基、提质强能,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 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守牢守稳安全底线。一、健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动态编制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实行市县政府领导干部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县安委会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等行业主管部 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 一个
3、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 专业监管部门和集中审批部门的安全职责。及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 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推进安委办实体化。推动矿山转 型升级。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投入更大精力抓安全生产,定期深入一线 检查指导。持续巩固深化打击瞒报事故专项行动成果。配合好国务院安 委办对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成立全省矿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工作专班,开展为期一年的矿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尽快出台 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清单,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知识大 培训,深化矿山安全治理模式改革转型,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4、。(省安委办和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不再一一列出)(二)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动态完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 单。(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集中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许可 证照后,实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牵头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和 资料,各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 负责)坚持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省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负责)坚持实行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考核记分和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全覆盖派驻。(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 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分工负 责)(三)依
5、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坚持履职尽责承诺。制定并落实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 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 工程师。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其他高危行业领域 企业推广矿山企业做法。企业必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 应急救援“五到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四)推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 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着眼不 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
6、受伤害,常态化开 展反“三违”活动,严格全员遵规守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 促企业落实)二、强化风险隐患有效管控,推动安全治理模式转型(五)强化重大风险源头防范。推动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 入。(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等部门督促落实)发展改革、行 政审批等部门要对有关项目实施联合审查,加强源头安全防范。(省发 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严格矿山安全生 产准入。规范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省能 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分工负责)(六)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运用大数
7、据、物联网等技术,加大 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系统建设应用。完善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企业要建立完善 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监管部门要通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等,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分工负责)(七)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 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管理和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意 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 分工负责)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
8、患自查 自改常态化动态清零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向监管部门和企业 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并审核把关销号。(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八)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 “远程+现场”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 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及时公布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 立健全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专家配合执 法、指导服务企业的技术支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三、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九)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 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
9、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部门精准执法、事 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行动,落实人防、 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矿山行业在制 定并落实治本之策上作表率,推进安全管理与资源配置、产能挂钩。(省 安委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十)煤矿领域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工作措施,宣传 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治本攻坚行动,严格落实防范 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硬措施,完善地质先行、超前治灾、风险管控、 隐患整治、基层基础、科技赋能、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一件事”全链 条。对井工露天煤矿、井上井下
10、全面排查“过筛子”,大力实施瓦斯、 水、火、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 区域性普查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采掘接续、设施设备、 高风险作业和关键环节管理。组织外包队伍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外包工 程管理。产能120万吨/年及以上和灾害严重的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 部开工,再建成150座智能化煤矿。推行“无视频不作业” o加强停产 停建煤矿安全管控,实施驻矿盯守。矿山安全管理层级压减至三级以内O 统筹建立煤矿保供任务完成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对布置隐蔽工作面、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法盗采、巷道式 采煤、使用淘汰落后装备、以建设名义进行生产等
11、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 为进行重点打击。(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矿山安 监局山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十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领域专项整治。推进整合重组, 加快升级改造。持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和“体检式” 精查,组织对外包采掘施工队伍的专项整治。推进智能化建设。制定尾 矿库闭库销号计划和销号清单,对停用超过3年或者没有生产经营主体 等尾矿库,必须在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 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十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防控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 域和转移项目安全风险。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 企业双重
12、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聘请第三方专家团队开展企业安全体 检。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 险评估。深化“小化工”专项整治。推动认定的化工园区全部达到“十 有两禁”要求。(省应急厅等部门负责)(十三)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 行为整治力度。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 专项整治。加强大型营运客车安全监管,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 动态监控。从严监管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等高风险路段。常态化 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 护工程建设和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视频图像统筹 建
13、设与智能应用。开展平安文明示范高速公路创建。(省公安厅交管局、 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分工负责)(十四)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在建工程、 公路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管控高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 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 程建设。开展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 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分工负 责)(十五)经营性自建房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 查,深入推进隐患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新改扩建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严禁违规加层加盖。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
14、重结构。自建 房转为经营用途的,必须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省住建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分工负责)(十六)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城镇燃气企业运行安全。巩固提 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继续实施燃气老旧管网改造, 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城镇燃气及气 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 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十七)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 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老旧商住混合体等 低设防区域,
15、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环节, 以及工矿企业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设和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 造。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省消防救援总队、省 住建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文物局、省能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十八)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 文化旅游、农机、军工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省市 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防科 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四、提升综合防灾
16、减灾救灾能力,带动重点灾害防治更有成效(十九)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 机构,加强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设完 善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数据库。(省应急厅等有关部门分工 负责)(二十)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 信息化建设,形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合力。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建立重点林 区雷击火预警系统。加强中小流域极端暴雨洪涝综合应急监测能力建 设。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建设。(省自然资源 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二十一)加强重点灾种防范森林草原火灾: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预警和 群防群控。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 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科学组织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严格林 区草地以及林缘地带野外用火管控,严查野外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