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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市龙城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 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精神,根 据关于印发朝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要求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按照“属地负责、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 务体系,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管 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 普惠水平,切实办好新时代我区学
2、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 育。二、治理范围治理范围为全区城镇小区依据同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标准(GB50180)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已建设的城 小区内由开发单位、个人自行改建的非配套幼儿园,不在本 次治理范围之内。三 治理任务(一)严格依标规划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易地扶贫 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 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已建成的小区未 规划幼儿园和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要 依法依标
3、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 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零星住宅小区幼儿园短缺 问题,要统筹考虑在合适的地点规划新建规模适当、功能完 备的幼儿园,确保提供普惠学位。(牵头单位:区规划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二)严格依规配建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应与城镇小区 同步依标依规进行建设,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应当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同步验收并满足使用条件。 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 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约谈开发建设 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对缩减少建 的,责成其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
4、解决;对在幼儿园 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未 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在 整改到位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 目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整 改的开发建设单位,规划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其记入不良 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局)(三)确保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已出 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收回 并移交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
5、办成普惠幼儿园;已挪作他用的, 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移交涉及补偿的,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 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自然资源局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 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已办理移交手续的, 教育部门要在接收后12个月内实现开园招生。(牵头单位: 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 自然资源局)(四)规范配套幼儿园使用。已移交的城镇小区配套幼 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 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机构编制 部门要按程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教师配备等工作。委 托办成普惠性民
6、办园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 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民政部 门要完善相关登记手续,财政部门要明确补助标准,切实加 强对提供普惠服务的实效及办园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牵 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财 政局)四、工作措施(一)摸底排查。从我区实际出发,有关部门积极协调 配合,统筹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 落实,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 规划、配建、移交、使用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此项工作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区 住建局、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规划局、区财 政局
7、)(二)全面整改。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 按照“一事一议” “一园一案”的原则,研究制定有针对性 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已建成、需办理移交手续的, 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 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 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 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 财政局、区规划局)(三)监督评估。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 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对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进行 督导、监督和评估,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
8、进行抽查,对落实 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配合单位:区委编 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 区住建局)五、责任分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 收、移交、办园、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 作的具体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 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办园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教育部门要参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 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及建设规 模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 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小区配
9、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 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 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 记。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 核准或备案手续。财政部门要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中的相关资 金保障工作。规划部门要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国土部门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 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相关部 门要积极配合、尽快办理。六、保障措施(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龙城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治理工
10、作的组织领导和统 筹协调,由区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规划、 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二)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小区配套 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监督指导,建 立摸排整改情况总台账,细化时间节点,采取可行措施,确 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 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 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 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治理 工作中发现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 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