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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蓬江区高层次人才配租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1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评定和举荐的江门市高层次 人才。2 .其他经区人才安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批准的人才。申请配租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与蓬江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全职工作合同(在 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实现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在 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下同。2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蓬江区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房 屋产权指住宅或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已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 视为拥有房屋产权)。3 .本人及配偶只
2、能申请1套人才住房,不可多头、重复申请。4 .本人及配偶在居住人才住房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保 障政策。二 提交材料1 .蓬江区高层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2 .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3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人才绿卡”4 .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以营业执照核定)注:复印件属单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材料须本人签名 确认,并带原件核验。三 优惠标准(一)我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租住人才住房,可以申请减免 一定面积的租金,超出优惠面积的部分,按照配租基准价执行:1 .顶尖人才免费提供1套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全职在蓬 江区工作满5年后赠
3、与个人。2 . 一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20平方米。3 .二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4 .三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70平方米。本办法中的高层次人才范围,按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 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 32号)执行。(二)国家级领军人才可免费提供1套12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 米以内的人才住房居住,省级领军人才可免费提供1套120平方米以 内的人才住房居住,全职在蓬江区工作满5年后赠与个人。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范围,按关于江门市引进产业顶尖人 才、领军人才补贴申请指南的补充说明(江人才发(20201号) 执行。(三)
4、人才住房的赠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经审定同意 赠与的,由人才住房所有人与申请人签订住房赠与合同。(四)高层次人才(产业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除外)减免租金期 限累计不超过3年。期限届满后,最长可续租1年,续租期间不享受 租金减免。四 配租原则人才住房配租按照高端优先、分层分批、逐步解决的原则进行。人才住房应当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类推优先配租。享受同 类折扣的人才按现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在同等条件下,人才住房应 当优先配租给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位申请人只享受一次选房机会,如对备选房源不满意,可自动 放弃本期选房资格,下一期
5、可重新申请。如申请对象对已选中的房源 不满意而放弃的,则两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的配租。五 受理部门受理机构:江门市蓬江区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地址:炬创业园2号楼415室联系电话:六 申请时间以每年配租申请通知时间为准七 资格公示人才住房配租资格经受理机构审核后,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八 结果通知资格公示后,受理机构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选房 事宜。九 配租管理1 .根据人才住房配租优惠政策规定,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人才类别 享受安居住房,超出优惠面积的部分,需按配租基准价补足差额。2 .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全职在蓬江区工作满5年的 工作时间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6、。3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因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原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变更。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 由人才住房管理单位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原租赁合同租 赁期限不变。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新的用人单位须协助申请人重 新办理租赁变更手续。4 .高层次人才提升人才层级的,按程序提交新的人才资格材料并 经审核认定后,次月起按照新标准执行,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变。5 .人才住房的租金、水电费和物业费等费用由申请单位统一缴交。6 .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 才住房配租资格并获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租住 房优惠部分金额。同时
7、列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录入诚信 档案,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蓬江区高层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申请人 (签名)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 (学位)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名称 (电话)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申请类型口顶尖人才口一级高层次人才口二级高层次人才口三级高层次人才口国家级领军人才口省级领军人才是否领取住房 补贴或曾入住 人才公寓(如“是”,请填 写享受政策类 型、时限、实 物配租地址等 信息)提交材料清单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或“人才绿卡”口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以营业执照核定)口其他
8、如有申请家属同住,请填写以下内容姓名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申请人承诺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本政策规定。本人承诺遵守本政策规定, 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同时申明具备配租资格,并自愿 接受相关部门核查。以上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 任。签名:年 月日工作单位审核 意见经审核,情况属实,申报材料和填报信息均真实、准确。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审核意 见口经审核,申请人符合条件,同意配租口200平方米以上口120-150平方 米口不超过120平方米口不超过100平方米口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住 房。经审核,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经办人:复核人:年 月 日注:该表格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按编号统一收集交至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