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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目的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 签证的结算效率。2、术语和定义2.1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指发包方现场代表与施工单位现场代 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 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指 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不包括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之外的责任事项 以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的“新增(减)工程”所作的签 认证明,并作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签证单通 常由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生效。2
2、. 2工程洽商:在图纸会审后,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方、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发现图纸仍有差错,对原设计影响较小的具 体修改;图纸中非结构(基础换填、桩、柱、梁、板、钢筋等)问题 的处理引起的变更;因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材料代换引起的变 更;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引起的变更;各种原因引 起的工程量或工程数量上的变更;业主的功能要求变化、发生不影响 原设计标准、功能的具体修改引起的变更;用户的合理的特定要求引 起的变更、方案或者图纸拆改引起撤除变更。将合同条件、技术规范、 施工顺序与时间的变化以洽商记录形式形成的工程文件。3、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公司所有工程现场签证的确认、结算
3、、汇总管理工作。4、关键活动描述4.1办理现场签证的原则4. Ll 一单一价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 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 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4. L 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必 须在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 前签字确认。4.1. 3权力限制原则:城市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 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4.2. 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 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4.3. 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
4、,但必须在开工后5个 工作日内办妥全部手续。4. 2办理现场签证的要求5. 2. 1项目部应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知会各施工单位; 同时在起草合同时,应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纳入,作为合 同补充协议执行。6. 2. 2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办理现场签证时的签署要求为:清晰、 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 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单位 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7. 3办理现场签证的审批流程4. 3.1.现场签证一般由项目部提起申请。1)项目部在实施前必须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将此笔签证发生 的原因(需有具
5、体的可执行图纸、方案、会议纪要等)和预估金额(需 有预算合约部估算的单价、合价、清单)走公司OA审批流程。审批 结论作为项目部执行该签证的依据。2)根据审批结论项目部向执行单位发出工程指令单,工程指令 单中应明确执行单位具体执行的内容(含方案、数量等)、期限等。3)执行单位实施之前项目部应对原始状态进行拍照留存。4)施工过程中,监理、发包方应监督是否按照审批的方案、图 纸严格实施,并留存过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隐蔽资料等)。如需 进行现场收方,必须是监理、发包方项目部、发包方预算合约部(造 价咨询公司)、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5)施工完毕后,按照竣工验收的要求进行单项验收。项目部需 将完工后的
6、情况进行拍照留存。6)竣工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四份签证 资料到发包方项目部,包括工程指令单、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对比照片、收方单(原始收方单、整理收方单、包括经过确认的隐蔽 验收图纸)、该单项工程的预算书(需有造价员、施工单位公司盖章)o7)金额小于等于50万(住宅类),小于等于100万(公建类) 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OA审批 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 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 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 单位。金额大于50万(住宅类
7、),大于Ioo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 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OA审批单、现场签 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 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 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4.4. 施工单位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完工时间以实物照片签署 确认时间为准)报送签证资料。签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指令单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2)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四份原件(3)工程量预算书四份原件(含计算底稿)。(4)对比照片四份。(5)现场测量记录(收方单)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备注:装订时必须确保
8、一份资料是全部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4.5. 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确认工程量及完成情况,项目部 按【组织权责手册】完成审核/审批。4.6. 项目部负责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登记、发放。项 目部、预算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保留一套签证资料。结算 书、工程量预算书、照片可不提供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保留所有资 料原件以便结算时报送。4.7. 现场签证的结算4. 7.1.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结算书,结算需“一 单一价”。【现场签证单】应作为结算的依据。4. 7. 2.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汇总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已经审 核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并填写【现场签证汇总表工报送到项
9、目部, 由项目部2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发送预算合约部。4.8.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4. 8.1.项目部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单】按台账格式进行归 档保存。4. 8.2.项目部组织预算合约部工程采购部每月25日前进行汇 总分析,形成【现场签证分析报告工提交给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 工程采购部、办公室。4. 8.3.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根据【现场签证分析报告】与目标 成本进行对比,必要时提出改进措施,以控制工程成本的增加。6、其他管理要求6.1. 以下内容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办理现场签证:6.1.1. 只有在竣工图上无法反映的工程量方可办理【现场签证 单】,且须说明签证发生的原因(至少引述具体的文件或者条款),
10、签 证内容必须表述清楚(所有影响计价的要素需齐全)。6.1.2. 须有至少下述四项其中之一的附件作为支持文件:a.工 程指令单,b.设计变更,c.图纸会审,d.有城市公司工程采购部、预 算合约部、设计管理部、项目部四方会签的文件。6. 1.3.须有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签 名。6.1.4.须有施工前后的照片打印件(A4版),并在打印件正面 注明拍摄日期,且需监理及发包方项目部的签认意见。6. 1.5.须有双方签认的工程量核实表,并附每一小项的工程量 预算书和单价分析表(原合同价除外)。6. 1. 6.须有相应的施工方案或图纸(估价IOOO元以下可用示意 图),并在方案或图上
11、具体说明所指的施工范围(可圈示)及施工内 容,并有监理及发包方项目部的签认意见。6.1.7.所有签证工程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通知项目部、监理、 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至现场进行取证,若超过时限导致现场无法测量 工程量,发包方将不予签证。6.2.在办理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 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 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6. 2.1.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6. 2.2.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无需再办理。6. 2.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 前期进度耽误
12、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 程返工,费用增加等。6. 2.4.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 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6.3.提起签证审批时,如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项目部应在申 请时把给第三方责任单位的违约索赔通知单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同时 在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7、时效性要求:7. 1.施工单位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相应资料,如没有按时提 交则视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笔签证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项目部申 请同意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该笔签证费用。7. 2.资料提交到项目部后,成本、项目需按上述时限(完工时间 以实物照片签署确认时间为准)完成审批(由于施工单位所报的预算 价款不合理的情况例外)。如不能按时完成按照公司运营管理要求进 行考核。7. 3.当施工单位所报预算价款不合理时,预算合约部单方出具审 定书,计算产值按照预算合约部审定金额为准。如果施工单位无条件 拒不接受此金额可以冻结此笔签证,不再审核,在结算时审核或者由 施工单位申请时再次审核!针对此情况预算合约部每月20日统计并 备档(含不合理原因、双方核价过程及金额)抄送项目部、工程采购 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此类签证不作为签证办理不及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