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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上虞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统计表填报部门(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评查项目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案卷数量许可案卷总数其中涉及听证程 序许可案卷数处罚案卷总数(含简易程 序作出的处罚案件)其中涉及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 制执行案卷数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仅单独作出行 政强制措施案卷总数无案卷情况 说明注:1、案卷统计时间段为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须为已办结案卷。2、案卷数量以本机关书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决定为准,一个文号作为一个案卷数。3、案卷总数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如交通运输局)和本机关下属以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如道路运输管理处
2、、公路管理处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决定案卷数。浙江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要点(试行)(适用于行政强制案卷、含有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内容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项目评查内容和要求一、主体(一)行政执法主体1 .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I)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2)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3)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2 .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具有法定职权。3 .实施行政强制符合法定权限。4 .具体实施行政强制的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5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二)行政强制的当事人1 .行政强制措施的当
3、事人是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行政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是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 .行政强制的当事人能够确认时,卷内证据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当事人不能确认时,卷内有相关事实和理由的文字 记载。二事实和证据(一)行政强制措施1 .卷内证据能够证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和种类。2 .卷内证据能够证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与正在调查的违法事实有关联,且有必要采取暂时性限制或者控制。3 .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不是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且未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1 .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事项是法律规定的事项。2 .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3 .卷内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4 .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不是案外第三人的合法财物;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未超过法定的限额。5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6 .除紧急情况外,未在法律禁止时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三、法律适用L实施行政强制的法律依据有效、准确。2 .适用的行政强制种类符合法定要求。3 .行政强制文书中引用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目内容完整准确。现程序(一)一般要求1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2 .每一环节的执法活动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或
5、文字记载。3 .每一环节的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时限。4 .法律文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方式送达,有送达文书或送达的文字记载。(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审查批准:(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根据情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或者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3)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作出书面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送达当事人。2 .通知到场:(1)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到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2)当事人不到实施
6、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3 .现场实施:(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当事人 拒绝签字确认的,在现场笔录中注明。(2)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当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3)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 辩,并记入现场笔录。(4)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制作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送 达当事人。4 .延长期限:(1)延长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7、2)批准延长的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5 .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1)涉案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2)应当将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的结果保存入卷,并告知当事人。6 .其他:11)、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2)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在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解除;(3)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在解除强制措施后,应当立即依法退还;(4)被冻结的存款、汇款,在解除强制措施后,应当依法及时通
8、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5)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6)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将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涉案物品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并书面告知 当事人。以程序(三)实施行政强制执行1 .依法需要强制执行的,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催告书,告知履行期限、方式和陈述、 申辩权利等。2 .经催告或公告,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法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或代履行决定书。3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10日后仍不履行行政决定
9、,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法制作行政 强制执行申请书。4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公告限期自行拆除。5 .依法可以代履行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6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应当制作执行协议书,协议内容应当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施划拨存款、汇款等执行措施的,应当向金融机构送达协助强制执行通知书。8 .依法拍卖财物的,应当向拍卖机构出具书面委托书。9 .委托第三人代履行的,应当与第三人签订委托书。第三人应当与案件无利害关系。10 .实施代履行时,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并制作执行笔录,详细记录代履行实施情况,并由监督人员、代履行人和当
10、 事人或见证人签字确认。11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执行 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恢复执行,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五、文书制作L制作执法文书要符合行政强制法、浙江省行政强制常用执法文书参考样式或者国家部委规定的基本要求。2 .当事人提交的复制件等证据材料,应当由当事人说明情况、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具体的提交日期。3 .行政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及证明对象。4 .送达文书或送达的文字记载,应当注明送达的文书名称、送达地点、送达方式、被送达人及送达人的签名和日期。5 .审批文书中
11、,申请事项是否需要法制机构出具意见,由各单位依法确定。6 .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7 .文书中关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的记载,应当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有效证件号码、地址、单位、联系电话 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8 .文书中关于“时间”的记载,应当具体到年、月、日、时、分。9 .文书中关于“日期”的记载,应当具体到年、月、日。10 .文书中关于“地址”的记载,应当具体到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队)、楼号、门牌号。六、案卷档案1 .行政强制的文书材料可以与其他行政决定的相关文书材料一并装订成卷;也可作为其
12、他行政决定的副卷,单独成卷。2 .其他要求参照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点(试行)执行。注:1.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需要单独列卷;2.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实施行政强制程序、文书、归档等另有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其规定执行,评查时请提供相关规定。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评查项目评查要点备注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L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资格,是否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许可机关”)实施。2 .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3 .实施行政许
13、可是否符合法定权限。4 .具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行政许可项目5.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设 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适用法律依据6 .所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7 .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无误,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是否使用全称,并准 确引用到条、款、项、目。8 .依据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是否准确无误。许可实施程序申请收件9 .是否有行政许可申请文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或者预 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书)
14、。10 .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是否附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11 .是否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收件清单是否加盖行政许可机关印章 并有收件人和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补正告知12.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员是否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 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更正13.当场更正的修改内容是否有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受理14 .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 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机关是否及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加盖本行政许可机 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是否
15、依法送达。15 .卷内是否附有受理行政许可的内部审批文书。许可实施程序不予受理16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后是否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是否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 许可机关申请;是否依法送达。17 .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是否加盖本行政许可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18 .卷内是否附有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内部审批文书。许可审查19 .行政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进行审查。20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许可机关是否指派两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了核查笔录。21 .经审查后依法应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初步审查意 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许可机关。22 .依法应由行政许可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是否出具了书面委托书, 并附具了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陈述申辩 权利告知23.行政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