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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考核工作由天津市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同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和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开展,对已签订2023协议年度医保 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政策和履行医保服务协 议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 等挂钩。2023协议年度协议考核满分100分,分为实地考核部分 (占65%)、联网医疗费考核部分(占25%)、医药采购管理 考核3部分(占10%);不参与医药采购管理考核的定点医 药机构,实际得分转化为百分制为最终考核成绩。各部分内 容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等详见附件。为进一步支持定点医药机构平稳有序为参保人员提供 医疗和医
2、保服务,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天 津市营商环境,参照社会保险法关于骗取医保基金处2- 5倍罚款的相关规定,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上限调整为全市 质量保证金平均值的5倍,其中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别计 算。经测算,本年度医疗机构扣除上限为750万元,零售药 店上限为25万元。同时,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 压态势,对于因违法违规违约受到解除协议处理、以及被公安机关立案确实存在骗保违法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仍需扣 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如本协议年度内医疗保障政策或医保服务协议发生变 动,各相关单位可在年度协议考核方案中对相应考核指标进 行增加、减少或调整,具体以协议考核方案规定为准。附件:1. 2023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实地考核细则及指标2. 2023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医疗费考核细则及 指标3. 2023协议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药采购管理考核细则及指标相关附件: 附件厂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实地考 核细则及指标(l)zip相关附件: 附件2-2023协议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 医药机构协议联网考核细则及指标(l)zip相关附件: 附件3-2023协议年度 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医药采购管理考核细则及指标(1)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