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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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安排,推动我省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2035年在全省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

2、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锚定我省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调结构、促增收为主线,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扩面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促进各族群众从全面小康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3、。(二)工作原则坚持协同推进。着力构建“政府领导、人社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的合力O坚持精准施策。通过大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对象,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坚持常抓不懈。充分认识参保扩面尤其是优化参保结构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盯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创新引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创造性开展工作,创新性推动发展。()工作目标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覆盖面的基础上,巩固扩面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到“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驰以上。二、主要任务以“八类群体”为重点,以社保服务“四个能力”为支撑,以多方联动“四个机制”为保障,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实施“六个一批”行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重点落实15项具体工作。(-)精准识别扩面对象1 .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加强跨部门涉社会保险数据共享比对,根据户籍信息、纳税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省内高校在校生

5、数据、省内服刑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等数据信息,结合入户调查,摸清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参保对象中已参保及未参保人员底数,建立扩面对象实名库,并实现动态更新。扩面对象调查突出八类重点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未参保市场主体;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导游、律师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

6、人员等。(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残联、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配合)(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2 .强化执法扩面一批。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企业依法参保。(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配合)3 .完善政策吸纳一批

7、。优化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加大激励力度,引导有缴费能力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将其余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配合)4 .依法维权纳入一批。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对历史上有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而未参保的职工等重点群体,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人数责令改正的,或者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具有效法律文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通过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优化用人单位参保、停保工作流程,为职工在入职、离职时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参

8、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维权补缴人员积极参保、持续缴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税务局配合)5 .典型引路带动一批。通过落实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村(社区)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的宣传引导,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农村居民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面,动态实现城乡居民群体应保尽保。(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6 .精准宣传动员一批。依托社保服务先锋队和志愿者队伍,以及乡镇(

9、街道)、村(社区)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组织,针对目标群体组织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主动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单位合作,利用其管理渠道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广电局配合)7 .政府帮扶兜底一批。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持续参保缴费。坚持和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10、、重度残疾人、致贫返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配合)(三)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8 .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围绕扩面增效目标,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扩面增效工作。税务部门负责依法督促正常经营纳税但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单位及时参保缴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信用体系工作

11、;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乡村振兴、医保、邮政、总工会、残联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残联、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配合)9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分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

12、育、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乡村振兴、医保、邮政、总工会、残联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针对人员基础信息、正常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础信息、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信息、被征地人员信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导游和律师执业信息、缴费困难人员信息等关键信息和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开展信息比对核查的内容和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

13、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配合)10 .建立入户调查机制。各级政府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基层社保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对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11 .建立挂钩“包保”机制。省级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建立“厅级干部挂州市、处级干部挂县市区、普通干部挂乡镇(街道)”的三级挂钩联

14、系“包保”工作机制。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比照建立州市挂钩包保机制,推进扩面增效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四)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12 .强化“智慧社保”支撑能力。以“数字云南”建设为契机,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由“信息化覆盖”进阶“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化变革”。重点实施社会保险事项标准化、能力专业化、内容品牌化、服务智慧化建设,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保险智慧化决策分析风控系统、建立社会保险专题数据库、强化业务系统运维保障、增强省级集中统一管理职能,打造“基础设施完备、信息系统健全、数据资源

15、丰富、服务广泛便捷、底座坚实安全”的“智慧社保”,以“智慧社保”为引领,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13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操作规范;建立“社保服务电子地图”,打造“城市一刻钟、农村10公里”的社保服务圈,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快办”行动,聚焦参保缴费、查询打印、待遇申领等高频业务,提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服务模式,实现“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功能,实现跨省通办、顺畅办理;加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保经办公共服务资源,加强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补齐区域性社保经办服务短板,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14 .提高主动服务群众能力。开展“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服务理念教育。用好一线工作法,分级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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