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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指导老师师承人员签订日期公证日期甲方(指导老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名称及地址:乙方(师承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师承教学时间:自年_月_日至_年_月日止,总计不少于1500学时(需有教学记录)。第二条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第三条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第四条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1 .中医(民族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
2、能:2 .中医(民族医)学术经验:3 .中医(民族医)技术专长:第五条师承教学的方式方法:第六条指导老师职责: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第七条师承人员职责: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第八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