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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0页共10页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 31号)精神,提高新时代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
2、针,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四川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四川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提供精神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调查记录体系更加科学,传承体验设施覆盖全省各县(市、区)、中心镇,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数字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非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建设不少于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争创一个国家级非遗馆。整体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基本建成非遗资源保护利用强省。到2035年,非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
3、善,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整体性保护格局完全形成,非遗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四川省非遗保护工作水平和成效进入全国前列。二、健全保护传承体系(三)做好调查记录工作。继续开展全省非遗资源调查,重点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区域进行调查。建设非遗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口述史等资料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广泛发动社会记录,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并给予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市、县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依托“智
4、游天府”平台,建设非遗信息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设立非遗档案总库,实现数字化档案管理。加强非遗资源整合共享,推动非遗数据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加强非遗档案和记录成果的社会利用,实现资源集聚化、管理平台化、应用多元化。(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代表性项目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重点推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相关非遗项目纳入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保护。高质量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履约工作。对新发现非遗资源及时纳入各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并做好记录工作。加强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夯实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建立年度
5、报告和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加强与代表性项目相关的文化空间保护。(文化和旅游厅)(五)推进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强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出台本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补助。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实施四川省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促进传统传承方式与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项目所在地联合办学,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多种传承人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支持优秀代表性传承人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6、推动将代表性传承人培育成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鼓励民间举办传统技艺比赛、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提升传承人技艺水平。(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区域性整体保护。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部门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民族地区、长江和黄河流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特色文化形态挖掘研究和整体性保护,建设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认定一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现全省主要特色文化形态整体性保护全覆盖。对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给予资金支持。发挥“大草原联盟“
7、等文旅“十大联盟”的协调联动作用。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连片区、中心镇(村)建设等,深入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村镇中的非遗资源,将历史的厚真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与非遗整体保护有机融合,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遗空间,推出一批非遗特色村镇、非遗特色街区。探索有效工作模式,做好“非遗在社区”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非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实现与农耕文化保护、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传承、美丽乡村和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省民族宗教委
8、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构建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实施四川省非遗馆高质量建设工程,持续办好“四川非遗精品展”并免费开放。推动市(州)、县(市、区)建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非遗馆。支持各县(市、区)、中心镇利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村史馆、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旅游设施,采取开设专区等方式建设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依托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各具特色的城镇风貌和文化风韵。研究完善非遗馆管理制度,建立非遗馆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完善非遗馆展览展示,推动活态展示 与静态展览有机结合,鼓励各级非遗馆加挂博物馆牌子,鼓励各级非遗类型博物馆加挂非遗馆牌子。(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9、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理论研究体系。加强省非遗保护中心、省艺术研究院、省曲艺研究院等综合性研究机构建设。统筹省内外资源力量,建设传统工艺研究院等一批研究机构。创建一批非遗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文化工程中涉及的非遗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研究。支持非遗研究成果出版、发表和转化。打造非遗成都论坛、黄河源非遗保护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中国,成都传统工艺高端论坛等学术交流品牌。定期举办“两域一廊”非遗论坛等学术活动。(省委宣传部、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宗教委、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高保护传承创新实践能力(九)
10、加强精准分类保护。阐释挖掘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创新表现方式,加强整理、汇编和出版。实施黄河流域重点非遗项目”禹的传说“专项保护工程。实施四川戏曲振兴工程、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提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推动传统戏剧、曲艺经典剧目复排和优秀剧目创作。支持在社区、特色街区、村镇开设小剧场,常态化开展传承展演活动,推动与旅游、景区演艺的有机结合,深度挖掘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丰富内涵,增强表演艺术类非遗的生命力。推动将武术等为代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纳入全民健身活动,融入体育和健康产业发展。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11、,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中药炮制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企业申报老字号,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丰富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振兴传统节日,培育各地民俗活动品牌。(文化和旅游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全面促进合理利用。统筹四川省非遗资源,加强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非遗保护传承,促进保护成果转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有效保护前提下,全力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文塑旅、以
12、旅彰文、文旅互动。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支持各地利用非遗资源举办展示展演活动,利用文化空间开发体验、民宿等非遗旅游产品,推出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非遗演艺作品,建设一批非遗研学基地。推动非遗进景区、酒店、商场、机场、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等场所,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推动利用文旅特色小镇开展非遗沉浸体验活动。持续培育”天府旅游美食”文旅品牌和天府名菜、名厨、名店等川派餐饮三名品牌,开展味美四川”系列活动。促进传统医药与健康四川建设有机对接。鼓励合理利用非遗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产品设计。设立一批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培育“四川手作传统工艺品牌,提
13、高品质和文化内涵。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相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鼓励非遗相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其产品和服务出口。(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抓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非遗保护传承。加强革命老区非遗保护,鼓励传承人创作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作品。促进四川省各民族非遗保护传承,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建设非遗工坊,深化非遗项目+传承人+工坊(基地)”“传承人十合作社(协会)”就业工坊(基地)十农户”等模式,发挥”非遗+“效应,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形成非遗工坊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共建格局。(文化和旅游
14、厅、省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传播普及力度(十二)加强传播普及。联动各级文化旅游部门、保护机构、新闻媒体等,综合运用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和报纸、书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开设非遗专题专栏,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做好四川非遗宣传。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相关培训、展览、讲座等活动。按年度定期发布非遗品牌”非遗人物”非遗事件等,并加大宣传推广。在传统节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俗活动、文旅节会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培育羌年、格萨(斯)尔、彝族火把节、自贡灯会等活动品牌。将安逸熊猫形象与非遗元素融合展示,达到相互推介、宣
15、传的效应。加强专业化、区域性非遗展示展演,高质量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融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将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非遗通识教育读本或普及读物。鼓励非遗进校园,在中小学试点开设川居k四川曲艺等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非遗艺术课程。鼓励建设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加强非遗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艺术学硕士点和博士点,支持在艺术学硕博士点下增列非遗方向。在职业学校开设非遗保护和传承相关专业、课程。推动在高校和职业学校建设非遗工作室”。加大非遗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配合重要活动、节庆、会议等,举办非遗展示传播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活动。针对流布范围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非遗项目,搭建区域性交流展示平台。开展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的线上线下非遗交流等活动。与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