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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资助范围1 .项目类;2 .成果类;3 .专利类;4 .专著、教材类;5 .论文类;6 .其它。二、奖励资助办法(一)项目类1 .国家级项目(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教学规划课题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各单列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他项目。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项目立项,学校按照校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30%进行奖励。对于未获批项目,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专家意见,确有研究价
2、值的,按照15万元/项标准给予奖励。我校作为第二、三、四、五承担单位获得上述立项,分别按校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5%、8%, 5%、5%给予我校课题组奖励。(2)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按照每个建设项目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2 .省部级项目(1)国家卫健委下达的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XX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省级项目,XX省综合改革项目,XX省科技厅下达的计划项目,XX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项目立项,学校按照校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
3、的20%进行奖励。我校作为第二、三承担单位获得上述立项,分别按校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0%、5%给予我校课题组奖励。(2) XX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省级精品在线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按照每个建设项目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3 .市厅级项目市厅级项目包括XX省卫健委计划项目,XX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XX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达的项目,XX市科技计划项目,XX市年度社科调研课题以及相应等级的其它项目。对获批的市厅级项目,按校外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总额的10%进行奖励。4 .校级项目校级项目指学校同意设立的、经学术委员会
4、评审立项的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其他校级项目,按照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资助。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资助额度不低于10万元/项。5 .指导性项目对获批的市厅级(含)以上的指导性项目,根据下达部门的要求,每个项目给予适当额度的经费资助。6 .其他奖励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获得的市厅级以上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如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荣誉,依据财政部门下拨经费或奖励额度,按项目类奖励资助办法执行。我校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单项入校经费的各类纵向项目,按入校经费额的20%进行奖励;横向项目按入校经费额的10
5、%进行奖励。(二)成果类1.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成果(1)科技成果奖。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科技成果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8万元、3万元;厅级(教育厅、卫健委)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市级科技成果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08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XX市科技成果鉴定,每项报销鉴定费不超过0.3万元。我校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同时个人排名前5位,奖励额度为我校是第
6、一完成单位时对应奖励等级奖励额度的l2o(2)科技鉴定成果。指通过省部级(含)以上鉴定、没有申请成果奖励的成果。通过省部级(含)以上鉴定的成果,鉴定意见为国际领先的,每项奖励1万元;鉴定意见为国际先进的,每项奖励0.8万元;鉴定意见为国内领先的,每项奖励05万元;鉴定意见为国内先进的,每项奖励0.3万元;鉴定意见为省内领先的,每项奖励0.3万元;鉴定意见为省内先进的,每项奖励0.2万元。鉴定费报销额度参照XX市科技成果鉴定报销额度。(3)科技论文奖和科技著作奖(自然科学学术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奖励02万元、0. 1万元、
7、0. 05万元;教育厅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0.1万元、0. 05万元、0.03万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0.05万元、0.03万元、0.02万元。没有申请成果奖励的成果。通过国家级鉴定的成果,每项奖励1万元;通过省部级(含)以上鉴定的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通过市厅级(含)以上鉴定的成果,每项奖励0.3万ye o(3)各类教学技能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 5万元、0. 2万元;市厅级特、一等奖,分别奖励0 2万元、0.1万元;校级特、一等奖,分别奖励0.1万元、0.05万元。如比赛未设立特等奖,奖励金额
8、依次顺延。(4)指导学生竞赛奖励。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参加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范围内技能比赛获奖按省级进行奖励。(5)教育教学论文奖和著作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每项奖励02万元、0.1万元、0.05万元;市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0.05万元、0.03万元、0. 02万yG o(三)专利类以我校为专利权人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前须先获得国内专利授权,获得国外授权的,每项奖励3万元;我校教师作为第一
9、发明人、同时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经过检索无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变更情况的,国家发明专利奖励L0万元/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0. 15万元/项,外观设计专利奖励0. 05万元/项。不报销申报过程的其他费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后,转化收益按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四)新药奖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00万元;获国家二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0万元;获国家三类新药证书者奖励1万元;获国家四类新药证书者,奖励0.5万元。(五)专著教材类1 .专著。担任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医药科
10、技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专著的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 1万元;担任其他出版社专著的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0.2万元、0.1万元、0.05万元。2 .教材。担任上述国家级统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0 2万元、0.1万元、0.05万元;担任省级统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0.1万元、0. 08万元、0. 05万元。3 .实验实训指导类教材。担任正式出版的实验实训指导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每部分别奖励0. 05万元、0. 04万元、0. 03万元。(六)论文类1 .被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
11、 SCI)收录的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IF)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rts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 A& HCI )全文收录或转载及刊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Science Citation Index, C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 1万元。刊登在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理论版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3 .被工程索引(Engineering Index, E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被科技会议文献检索(ConferenceProceedings Citati
12、on Index, CPCI)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0. 2万元。4 .在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报销版面费或奖励,不超过0.3万元/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报销版面费或奖励,不超过0.25万元/篇;在其他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报销版面费或奖励。5 .不在上述15条范围内论文不再报销版面费或奖励。(七)其他其他不便归类的教科研项目、成果等,由个人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参照有关奖励资助办法给予相应奖励或资助。三、有关说明1 .以上所有教科研项目、成果、专利、专著教材、论文等,我校作为完成单位时,署名必须带有“XXXXXXXX。我校作为非第一完成单
13、位获批的项目、获得的奖项等请奖时须提供与第一完成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文件等佐证材料。2 .对上述项目、成果(不含论文奖、著作奖、教学比赛、课件比赛、专利、专著、教材等)、新药的奖励,均以现金形式奖励给团队或者项目组。3 .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按补差的办法执行最高标准,不重复奖励。同一论文被不同类别检索系统收录,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4 .奖励论文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汇编、通信、个案、报告、成果简介、会议文摘、科普宣传等。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小类学科分类体系的最新分区数据为准,影响因子以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发布的最新影响因子为准,SCI分区及影响因子均可由教育部
14、授权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中查到。EI收录论文不包括会议文章,CSSCI收录论文不包括扩展库期刊。以上论文奖励要求中文论文字数(包括综述)不少于3000字,英文论文不少于5000字。否则不予奖励。5 .奖励论文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时,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须为XXXX或附属医院正式在职人员。奖励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分享(限SCI收录论文),由通讯作者(限第一作者的导师或项目主持人)领取(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多名通讯作者的奖金由排名靠后者领取),再进行二次分配。6 .被 SCI、EI、SSCK CPCE A&HC6、CSSC6 等收录的学术论文申请奖励,须提交权威情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7 .凡申请奖励者,须将有关刊物、教材、著作、成果或奖励证书原件留1份在科研处存档。8 .教职工要恪守科学研究与学术规范,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否则,一经查实,追回已得奖金或版面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9 .对于发表在学术声誉不良的期刊上的论文不予奖励;专利内容与本人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不相关的原则上不予奖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有变更者不予奖励。10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教科研资助与奖励办法同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