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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 84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域改革创新,完善基础条
2、件,加强制度建设,补足短板弱项,着力打造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人民满意的网格化、立体化、全过程、全方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经过一年试点,于2022年10月底前初步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明确、机构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完善协调监督内容、创新协调监督方式、健全协调监督考评机制等方面积累一批具有洛阳特色的工作经验和亮点,为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
3、调监督工作体系奠定基础。二、主要任务(-)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协调监督机构设置模式1 .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设。摸清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域基本情况,合理测算市、县、乡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适应协调监督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2 .强化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协调监督干部培训、培养机制,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协调监督工作内容3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探索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立体多维执法协调监督模式,打造立体化、网格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标准化、依据法定化、方式程序化、手段信息化、结果公开化。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发挥横向全面的执法协调监督牵头抓总作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发挥本部门法治机构在本系统内的执法监督作用,同时,对本部门牵头的工作承担指导、监督、推动职责。加强司法所能力建设,发挥司法所对乡镇综合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功能。4 .细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梳理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的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质效和行政执法保障等工作
5、情况。5 .出台洛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细化执法协调监督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及考核运用和责任追究措施,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法律依据。6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许可、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重点完善部门间以及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机制,防止相互推诿,造成工作脱节。(三)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7 .完善内部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明确案件回访比例、回访人员、回访结果处理等内容,压实责任,督促执法机关谨慎行使执法权,加强自我约束。发挥复议应诉、法律援助、投诉举报等渠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6、违法执法线索,提升行政相对人对全市执法环境的满意度。8 .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增加行政执法监督员数量,提高民营企业、规上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监督员中的占比,加强与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同合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9.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在全市范内选取一批企业作为执法监督联系点,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每年走访1-2次,着重调查执法满意度。10.建立行政执法情况专项说明制度。对依法负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职责,但在1年内没有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求其于当年度末向本级人民政府说明
7、情况及其原因。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积极运用河南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系统,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12.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对执法质效的评估。发挥洛阳市法治政府研究院对行政执法工作理论学术研究和评价作用。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相关考核参考。结合“人民最不满意的执法领域”网络测评,对测评结果最差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8、负责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做好协调指导和监督。编制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机构编制保障,确保执法协调监督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财政部门要将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内部监督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法律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二)分级分类推进试点实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任务在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开展,并选取部分县区作为县级试点,县级试点单位可自行决定本地区试点任务的范围,既可在县乡两级全面开展也可选取部分执法领域试点推行。同时,所有县区分别选取本地区上2个乡镇(街道)作为乡级试点。县区试点单位名单另行通知。各县区要及时确定本地区的试点乡镇(街道),并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联系电话:63931021,邮箱:lyfz0801126. com) o(三)做好评估总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采取一季一评方式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