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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篇: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一、人员配置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具体人员配置如下:(一)观察点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二)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隔离对象不低于2: 50的比例配备(按每50名隔离对象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的标准配备)。(三)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人员,人员可兼职,数量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二、人员职责(一)观察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观察点工作,
2、包括人员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二)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点医疗相关工作,包括隔离对象本底信息核查、症状、体温监测、心理监测、常规医疗服务、人员转运、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三)信息联络员:负责观察点的各种信息收集、表格填写(四)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五)安全保障员: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六)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七)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工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防疫和工作人员要求一、卫生防疫要求(一)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居住期间,应当
3、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二)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五)加强集中隔离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六)出现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七)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设施及物品,由观察点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和消毒。二、工作人员要求(一)加强管理和培训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人员派出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做好个人防护,掌握二级防护装备穿脱方法和科学
4、消毒知识。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员的培训,确保消毒人员能正确配置消毒药剂和使用消毒器械,规范开展消毒操作。同时,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二)非医学观察区的日常生活管理1 .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点后,实施封闭管理。在未完成当轮集中隔离观察之前,不得离开隔离观察点。2 .工作人员尽量不串门、不在室内开展聚集活动。低楼层尽量步行,不乘坐电梯。(三)医学观察区的防护和管理1.防护监督管理设施(1)穿脱防护服处须设有穿衣镜,便于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穿脱时能进行自检自纠。(2)医学观察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均应设有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所有视频资料要定期拷贝
5、,至少保存1年。2 .各类工作人员防护要求标本采集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应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环境清洁消毒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时,须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并做好消毒时的个人防护。(3)其他工作人员:除采样人员和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外,其他
6、所有进入医学观察区域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症状监测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均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3 .其他注意事项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和进入医学观察区。(2)除医学观察所需物资外,其他任何物资不得进出医学观察区。严禁未经许可的快递包裹和外卖进入医学观察区,不得自医学观察区发出快递包裹。(3)工作人员穿脱防护服时,应有专人在旁协助和监督指导。脱卸时不得接触污染面。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应再次洗手和进行手消毒。(4)脱
7、下的防护眼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5)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目前要求工作人员每日1次核酸检测)第2篇: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一、人员配置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具体人员配置如下:(一)观察点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二)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隔离对象不低于2: 50的比例配备(按每50名隔离对象配备1
8、名医生、1名护士的标准配备)。(三)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人员,人员可兼职,数量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二、人员职责(一)观察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观察点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二)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点医疗相关工作,包括隔离对象本底信息核查、症状、体温监测、心理监测、常规医疗服务、人员转运、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三)信息联络员:负责观察点的各种信息收集、表格填写及对外报送工作。(四)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五)安全保障员: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和安全保
9、障工作。(六)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七)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工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防疫和工作人员要求一、卫生防疫要求(一)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二)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三)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
10、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四)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对象自行消毒。(五)加强集中隔离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六)出现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七)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设施及物品,由观察点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和消毒。二、工作人员要求(一)加强管理和培训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人员派出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做好个人防护,掌握二级防护装备穿脱方法和科学消毒知识。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
11、员的培训,确保消毒人员能正确配置消毒药剂和使用消毒器械,规范开展消毒操作。同时,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二)非医学观察区的日常生活管理1 .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点后,实施封闭管理。在未完成当轮集中隔离观察之前,不得离开隔离观察点。2 .工作人员尽量不串门、不在室内开展聚集活动。低楼层尽量步行,不乘坐电梯。(三)医学观察区的防护和管理1.防护监督管理设施(1)穿脱防护服处须设有穿衣镜,便于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穿脱时能进行自检自纠。(2)医学观察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均应设有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所有视频资料要定期拷贝,至少保存1年。2 .各类工
12、作人员防护要求(1)标本米集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应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2)环境清洁消毒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时,须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并做好消毒时的个人防护。(3)其他工作人员:除采样人员和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外,其他所有进入医学观察
13、区域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症状监测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均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3 .其他注意事项(1)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和进入医学观察区。(2)除医学观察所需物资外,其他任何物资不得进出医学观察区。严禁未经许可的快递包裹和外卖进入医学观察区,不得自医学观察区发出快递包裹。(3)工作人员穿脱防护服时,应有专人在旁协助和监督指导。脱卸时不得接触污染面。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应再次洗手和进行手消毒。(4)脱下的防护眼
14、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5)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目前要求工作人员每日1次核酸检测)第3篇: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一、各方职责(一)区防控领导小组1 .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2 .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 .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
15、 .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 .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二)街乡1 .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2 .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 .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 .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 .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3 .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