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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2017版)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规定了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非在册编制人员发展党员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检查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级党组织。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吸收入党,作为一项
2、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第四条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 集团各级党组织负责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做好规划、审批和业务指导考核。集团党委授权直属党总支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党建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党委(党总支)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事宜、具体业务督导等。各党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具体工作。
3、第六条 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年1月底将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党委。集团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总体平衡、总量控制,将调整后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下达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下达的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变化。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应重视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第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应及时录入集团党建MIS。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L年满十八岁,符合党章规定要求,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且已经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4、的。2 .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3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4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掌握业务技能,工作表现较好。5 .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团队意识和群众基础较好。(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指出努力方向,鼓励入党申请人不断进步。将入党申请人信息输入集团党建管理信息系统(党建MIS) o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通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至少半年以上的教育后,采取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
5、式提名,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共青团组织推荐;发展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征求共青团组织意见。3 .组织民主测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和非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会,对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党员和非党员群众代表应不少于20名(本党支部党员和职工群众不足20名的须全员参加),所在党小组党员和部室(班组)群众均应参加。民主测评同意率应超过60%。民主测评表式样见附表1。4 .公示。以适当形式向所在党支部全体员工公示通过测评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时间为五个工
6、作日。经过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没有提出意见,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对公示对象有提出意见,党支部对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核查,核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核查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暂缓确定。5 .明确培养联系人。党支部须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6 .备案。党支部要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报
7、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 .建立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要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并把培养考察情况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每季度填写一次。2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知晓党员的义务
8、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3,入党积极分子须每季向党支部做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深入、真实地反映本人在学习、工作、思想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4 .党支部须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定期分析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群众反映和培养人培养考察的意见,形成党支部意见记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解决问题,改进工作。5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支部。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现单
9、位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第十条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拟发展对象。(二)党支部应将拟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及相关培养考察材料交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党建职能部门审查,将发展对象列入年度发展计划。(三)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党建职能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组织党外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参测人员从支部所辖范围党外群众中随机抽取,一般不少于20名(本
10、党支部党员和职工群众不足20名的须全员参加)。群众满意率应超过60%o发展对象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格式样见附表2o(四)政治审查。党建职能部门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L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2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应当征求现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3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
11、、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五)公示。以适当形式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公示通过测评的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没有提出意见,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如对公示对象有提出意见,党建职能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进行核查,核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核查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暂缓发展。(六)基层党委(党总支)应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有关党内文件。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需报集团党群工作部审
12、核,集团党校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市域外的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发展对象在当地的党校进行培训。没有经过培训,以及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七)基层党委(党总支)对通过民主测评、政治审查、公示并预审、集中培训合格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党支部。(八)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其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九)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
13、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一条预备党员的接收(一)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二)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好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
14、书的有关内容。支委会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三)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四)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L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 .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
15、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吸收预备党员表决表格式样见附表3。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5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五)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合格证书、政审材料、测评结果、公示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汇总后报基层党委的党建职能部门审批,有党总支的需报党总支审议后再报上级党委审批。(六)基层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报。(七)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