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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治疗室、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进入治疗室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2、治疗车、换药车上物品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时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出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4、皮肤、黏膜消毒剂应密闭保存,开启应注明开启时间,有效期为3天内,包装瓶用后废弃。5、无菌持物钳一经打开,必须注明开启时间,4小时内使用;无菌辅料等无菌物品打开后注明开启时间,按原痕迹包裹24小时内使用。6、医疗器具、用品应清洁后进入治疗室、换药室;无菌物品、无菌溶
2、液等应去除外包装后,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7、压力蒸汽灭菌、低温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等)的无菌物品及消毒器具、物品须分类、分柜存放,有效期内使用,柜子保持清洁。8、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9、体温计一人一用一消毒,可采用75%乙醇或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液应每天更换,浸泡及存放容器须保持清洁密闭。10换药应按清洁、污染、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污染伤口(如破伤风、气性坏疽、抗毒体感染等)应在诊室或病室内换药,不得进入换药室,并严格执行接触隔离。11、治疗室、换药室应采用紫外线或动态空气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紫外线灯管表面保持清洁,每周用75%乙醇擦拭消毒;动态空气消毒器过滤网保持清洁,每周至少清洁一次。12、地面和物体表面保持清洁。当无明显污染时应每天采用湿式清洁;受到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清洁后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13、抹布分区使用,使用后清洗干净,再置于25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消毒,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拖布分区使用,标记明确,使用后清洗干净,再置于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消毒,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