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三大特点及危害亟待重视11111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反映: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三大特点及危害亟待重视1111111.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基层反映:当前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三大特点及危害亟待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国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一些重大腐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广大基层,隐藏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的趋势,危害严重,亟待重视。一是基层“微腐败”事小多发,损坏干群关系。相对于“老虎”,群众对“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比如,有的基层干部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扶贫等专项资金,有的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有的干部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干部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
2、挥霍群众对干部的信任,严重影响干群关系。据统计,仅2015年,全国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85016起、处理91550人。二是基层“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由于“微腐败”相对于让人狼铛入狱的“大腐败”而言,具有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等特点,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并且不易让人察觉。长期以来,社会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因此,容易让一些喜欢钻空子占小便宜的党员干部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红线。加之近年来,大量扶贫民生资金和项目流向基层,对具有直接管辖权的干部产生了巨大的诱惑,部分“蝇贪”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雁过拔毛”。三是基层“微腐败”危害性大,败坏社会风气。“微腐败
3、”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容易腐蚀人的思想,损害干部队伍廉洁形象,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和公信力,扭曲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官风不正,民风必歪“,一旦贪腐之风蔓延到社会,人们会对谋取私利的“灰色行为”甚至“黑色行为”采取默许和宽容,导致全社会的道德败坏。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 4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廉政教育等工作制度,推进“微腐败”预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二是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管理。通过全方位公开形式,量身打造对“微权力”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加强对基层财政和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微腐败”行为。三是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通过纪检部门牵头,组织、人社、法制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