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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大纲一、校内车辆管理1 .教职员工车辆管理。(1)对教职员工车辆实行详细摸底调研,建立管理台账;车辆进出校门时要进行有效识别,应安装车牌识别系统;未安装自动识别系统的,保安要根据台账进行有效查验,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2)加强教职员工车辆校内行驶、停放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对教职工车辆单独设出入口,不具备多个学校出入口的,要规定教职员工车辆的行驶路线、允许进出的时间;在通往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道路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减速装置,落实校内限速规定;必须遵守行人优先原则,不得抢道行驶。(3)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禁止教职员工校内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值班老师加强
2、检查;专门设立教职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处,统一管理;禁止电动车随意充电,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集中充电装置,统一管理。(4)将教职员工车辆管理纳入安全责任书签订内容,并强化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提醒,建议新手尽量不要把车开到学校内;强化校内的人员值守,遇到突发事件做好紧急处置。2 .外来车辆管理。要严格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要问清外来人员的来访理由;二要查验有效身份证件;三要逐级向校领导请示,没有领导审批,不得私自放行;四是与校内接待人取得联系;五是按学校规定规范填写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六是经审批运行进入的外来车辆,保安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
3、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3 .学生车辆管理。(1)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明确未满12周岁孩子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孩子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未成年学生均不得驾驶摩托车上下学,平衡车、滑板车、摩托车等不能进入校园。(2)校内交通工具一律推行,禁止骑行。(3)专门设立学生交通工具存放处,统一管理。二、学生上下学交通管理1 .加强和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定期开展。学校要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2 .增强家长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协议
4、书等形式,引导家长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超员车、电动三轮车、农用机动车、无营运资质和其他具有安全隐患车辆。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配合做好查处工作。3 .加强安全管理。每学期开学时,学校要及时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解。4 .加强学生上下学疏导秩序的管理。一是要坚持校门口交通护导制度,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和保安员要按时到岗,维护进出校门的秩序,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过马路,带班领导每天检查校门口值勤情况并做
5、好记录。二是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在上下学、新学期开学、中高考等特殊时段派员维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三是要成立家长志愿者队伍,共同协助做好学生的交通护导工作。四是要落实学生路队制度,规范学校路队管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五是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实行家长交接制度,与家长协调好接送地点,发现无家长或监护人接的学生,立即联系家长或监护人,不准其单独离开学校。三、校车管理1 .取得合法校车资质。学校如需提供校车服务,必须选择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并按要求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2 .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
6、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3 .签订安全责任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4 .完善校车设施配备。校车要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和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5 .按规定进行校车维修保养。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
7、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6 .按规定购买校车保险。校车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并购买交强险、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等。7 .加强校车驾驶员管理。(1)校车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2)在校车驾驶员入职前,学校要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涉罪信息审查,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行政拘留的,曾被吊销驾驶员证的,不得聘用为学校校车驾驶员。(3)加强校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
8、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6)驾驶员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线路。(7)校车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车辆没有停稳不得开门。(8)校车到校后或最后一站学生下车后,驾驶员应检查车内有无遗漏人员,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8 .加强随车照管员管理。(1)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
9、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2)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3)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是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二是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三是在行驶过程中,要做好对驾驶员的监督提醒,确保行车安全。四是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五是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吃零食、身体部位伸出窗外等危险行为。六是认真履行学生上下
10、车的交接手续,核实学生乘车人数,校车到校后或最后一站学生下车后,应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9 .落实学生上下车交接问题。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接送学生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责任;家长不能按约定时间将孩子送到站点的,要自行将孩子送到学校;家长不能按约定时间到站点接孩子的,要与家长提前明确交接问题;临时家长有事未到,要和家长电话联系,落实接孩子事宜,不能一走了之、一放了之。10 .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事项。(1)学生候车须在指定地点自觉排队,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等车时不要追逐打闹,不要扔杂物,待车停妥后依次先后上车,避免拥挤和争抢。(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
11、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容易伤及自己和他人身体的物品上车,带伞的要把伞尖朝下妥善安放。(3)上车后要服从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按指定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带,不随便走动,不大声喧哗,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胡乱开启车窗或车上的其他按钮,不随意离开座位,不在车厢内打闹。(4)在校车行进的过程中禁止吃东西、喝饮料。(5)校车到达规定地点,完全停稳后,方可下车。下车时,要依次排队,不要拥挤推操,不要遗漏个人物品。(6)下车后,不在路上逗留或私自到同学家玩耍,及时回家。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注意观察两边车流情况,待确认安全后再通过。(7)如果因故未能乘上校车,应由家长将学生直接安全送到学校。学
12、生当天不乘坐校车,家长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人员。11 .遇到突发状况,妥善进行应急处置。(1)校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在道路右侧安全地带,按规定摆放故障车警示牌。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如果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员、车辆、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校车应急领导小组,等待支援。随车照管人员应安抚学生,维护车内秩序。如天气炎热,要按序组织学生到阴凉处休息等待。同时,随车照管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告知情况,不要让家长等待着急。(2)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
13、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家长联系处理后续事宜。如果有学生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救治。(3)校车发生火灾,校车驾驶员应在随车照管员的协助下,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疏散学生和周围人群,视情况扑救初期火情;并立即将火灾事故情况通知主管部门,并视情况拨打发9、120、110等电话报警。12 .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遇恶劣天气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当道路状况能保证校车安全运行时,要切实加强与校车承运企业的联系,督促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驾驶要求,确保行车安全。当道路状况确实不适合校车运行时,要果断采取停运措施,并及时告知家长,落实停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