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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乡村振兴的决定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乡村振兴的决定(中发(2015) 34号),全面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鄂发(2015)19号),坚决打赢乡村振兴,确保到2019年全省乡村振兴人口乡村振兴销号、重点村乡村振兴出列、贫困县乡村振兴“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有效解决,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精准乡村振兴方略,确保精准乡村振兴到户到人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定向施策、精准滴灌,到2019年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乡村振兴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等措施实现乡村振
2、兴,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乡村振兴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乡村振兴。(一)认真落实精准乡村振兴机制。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确保精准识别乡村振兴对象。建立健全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加强村级信息终端服务平台建设,将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纳入网格化管理。严格组织乡村振兴验收,确保乡村振兴成效精准、真实,坚决防止“数字乡村振兴”、“被乡村振兴”等现象。建立贫困户乡村振兴认定机制和后续扶持机制,对已乡村振兴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切实做到应扶则扶。(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重点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口参与度
3、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推进特色产业对有条件的重点村、贫困户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力争每个重点村建立1个以上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创新发展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现“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全覆盖。鼓励贫困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乡村振兴计划,加快推进243个旅游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
4、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引导省属企业、民营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三)大力实施培训转移。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对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符合条件的同时享受职教资助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对有需求的乡村振兴人口全覆盖。以就业为导向,统筹资源,加大投入,提高劳务输出培训针对性。建立就业援助机制,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乡村振兴人口每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就业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
5、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各地对跨省务工的农村乡村振兴人口可提供交通补助。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制定业。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乡村振兴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乡村振兴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四)大力实施易地搬迁。采取多种安置方式,严格建房标准,足额落实补助,有序实施搬迁,到2019年完成30. 63万户、101. 79万乡村振兴人口搬迁任务。完善后续扶持政策,通过发展特色经济、参与合作社经营、务工就业等渠道,提高搬迁户发展能力。积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
6、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五)大力实施生态乡村振兴。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足额兑现到人。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保护资金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乡村振兴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贫
7、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大力发展森林和湿地旅游,让乡村振兴人口合理分享资源开发效益。(六)大力实施教育乡村振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并建立资助标准调整机制。落实贫困户子女免费高中教育政策。建立保障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合理布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将贫困县所有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安居工程,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
8、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全面落实片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七)大力实施医疗乡村振兴。对乡村振兴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到2019年参合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对象新农合住院合规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2015年提高20%o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大病保险制度对乡村振兴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乡村振兴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乡村振兴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乡村振兴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
9、制。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建立乡村振兴人口健康卡。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为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支持和引导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A)大力实施低保兜底。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五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的农村乡村振兴人口全面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制定低保线与乡村振兴线“两线合一”保障办法,确保乡村振兴人口中的低保、五保对象全部乡村振兴。建立低保、五保信息与乡村振兴信息共享平台
10、。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到2019年,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贫困人员,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有条件、有需求地区实施“以粮济贫二(九)大力实施资产收益乡村振兴。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重点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11、,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地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乡村振兴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十)大力实施关爱乡村振兴。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开展“巾帼乡村振兴”行动,“十三五”资助1万名贫困女大学生,培训输出50万贫困妇女。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儿童福利机构。为残疾儿童、残疾青少年提供学前和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实施农
12、村福利院升级改造工程。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到2020年扶持101个残疾人就业创业乡村振兴品牌基地,新增50000名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提高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救助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二、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精准乡村振兴底盘(-)加快交通建设。加快推进片区铁路、高速公路、航运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国道省道技术标准,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到2019年贫困县全部通高速公路。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实施
13、撤并村通畅工程,到2020年实现全省撤并村通沥青(水泥)路,并将“三路”建设纳入通村公路并给予补助。加大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实施力度,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二)加快水利电力建设。加强贫困地区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设、山洪灾害防治,优先实施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优先将重点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纳入建设范围。实行差别式政策,支持重点村饮水巩固提升,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稳定解决贫困地区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大重点村电网建设投入,确保2017年底全部解决贫困县、重点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消除存量配电网“卡口”和“低电压”现象。增加贫困
14、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加快推进光伏乡村振兴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支持贫困地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县及重点乡镇通天然气。(三)加大“互联网+ ”乡村振兴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重点村。大力推进电商乡村振兴进农村示范工作,力争3年内对贫困县全覆盖。实施物流标准化进农村试点,推进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展电商乡村振兴试点。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重点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
15、入户覆盖面。(四)加快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加大省级投入,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方式,到2019年完成32万户农村危房户改造任务。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污水、垃圾、源污染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力度,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贫困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持的重点村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五)加大国土乡村振兴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贫困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级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竞争性分配土地整理项目,重点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贫困地区和乡村振兴搬迁安置点倾斜,实现重点村土地整治项目全覆盖。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整治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