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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慈善分会救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慈善救助体系,加大对因病致贫家庭、急难险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帮扶救助力度,根据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XX省社会救助条例、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XX区困难家庭慈善救助办法、XX街道慈善分会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救助原则坚持扶助弱势、救急救难的原则,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水平,按照公平、公开的程序予以救助。二、救助对象1、持有XX市XX街道户籍的常住低边、弱势家庭。2、非本市户籍在XX街道范围居住满6个月以上(包括租房合同、居住登记、劳动合同等)并困难发生在XX辖区的“新XX人”。3、外来流动人员过
2、往式困难对象,并临时性生活困难发生在XX辖区,并上门要求“救急难”救助的人员。三、救助种类(-)大病救助:凡家庭成员(患八大类特种疾病: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因病治疗,当年实际自付(含自负、自理、自费)医疗费用高于3万元以上的低保及边缘家庭和自付医药费高于5万元的其他家庭。(二)急难险救助: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身体伤残或财产严重损失,且无法俣证基本生活的家庭。(三)外来流动救助:因失窃、受骗等特殊原因,无法得到家庭及朋友支持,又不愿接受救助站救助,导致暂时性基本生活困
3、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四)临时性救助:因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救助标准(一)对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下列标准予以救助,原则上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不到2万元的以医疗费自付(含自理、自费、自负)部分金额为限。1、对持有效期内XX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低保家庭,享受人员因重大疾病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的自付医疗费,救助标准为全额承担剩余自付金额;2、持有效期内XX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保家庭,享受人员因重大疾病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的自付医疗费,救助标准为全额承担剩余自付金额;3、持有效期内XX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
4、低保边缘家庭,享受人员因重大疾病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的自付医疗费,救助标准不超过剩余自付金额的80%;4、对已纳入街道级、社区级救助范围的弱势家庭,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及各类救助后剩余部分减去家庭当年实际总收入高于低保标准2.0 (简称保障系数)倍以上部分,按40%救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万元。(二)对因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5000元(含)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救助。(三)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因遭遇失窃、受骗等原因导致生活暂时性困难,寻求到街道民政部门救助的,视突发因素及困难程度,给予50元(含)以上、2
5、00元(含)以下一次性应急性救助。(四)对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由街道慈善分会以会议纪要形式,根据困难程度给予1000元(含)以上、5000元(含)以下一次性定向临时救助。五、审批程序(-)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街道慈善分会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以下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4、医院疾病诊断书(原件);5、医疗费支付凭证(原件:必须以医保定点单位开具为准,自购药品发票不在救助范围内);6、其他有关证明;如新XX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应增加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务工单位证明)、暂住证、租房合同
6、;申请急难险救助的需提供在辖区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的相关证明材料(务工单位或社区、村以上组织的证明),包括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造成的损失、对生活的影响程度;申请定向临时救助还需附上相关会议纪要。(二)社区在收到申请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调查,填写调查结果,公示5天后上报街道慈善分会。(三)街道慈善分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上门调查核实和上报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审批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四)本办法补助金额在2万元(含)以下由慈善分会副会长审批,2万元及以上的报慈善分会会长审批,特殊情况一户一策时,由街道慈善分会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六 其它事项1、大病救助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当年112月份产生的医疗费,在次年3月31日前申请;2、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将追回救助款;对未退回救助款的救助对象,暂停已享受的社会救助,并且不再受理其他社会救助的申请,直到退回救助款为止。3、已实施过临时救助的医疗费用单据,不再纳入困难家庭救助的有效医疗费用核定范围。实施救助后,对救助资料存档保存时,社区帮扶救助站必须对有效发票加盖统一的“已实施救助”章。4、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5、本管理办法由XX街道慈善分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