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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 .区委宣传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舆论引导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引导管控相关舆论;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统一有序开展灾情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境外涉外服务等事务。2 .区发改局:指导地质灾害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审批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建设、升级与维护项目;参与地质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粮源和重要物资,保障灾区粮食和重要物资供应,并根据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需求,按程序负责组织储备救灾物资调出。3 .区经济商务局: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运等工作;负责协
2、调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掌握商贸企业损毁情况,指导恢复灾区市场供应和商贸企业生产自救。4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师生紧急疏散转移,指导恢复教育秩序,修复受损毁校舍和应急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进校园工作。5 .区科技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突发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6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灾区政府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转移;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处置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爆炸、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负责灾区交通疏导
3、和管控工作。7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开展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指导开展受灾困难群众的灾后基本生活救助工作。8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专项防治、应急与救灾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监督;协同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接收分配外区支援经费。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负责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牵头负责重特大地质灾害险情的处置;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提供受灾区域测绘成果资料和地理信息
4、服务,开展卫星导航定位、遥感信息获取和灾区地图制作,参与灾情评估分析和提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报告;指导并协助制定灾后重建规划;负责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的技术服务和监测设备保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所属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专家和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救援。10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了解和收集灾区环境污染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续报;加强对灾区环境的监测,负责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1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评估,提出消除灾害隐患的措施;组织指导抢修受损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正常运行。12 .区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
5、;负责应急救援保障车辆的调度。13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开展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指导组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和受损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协助处理堰塞湖险情;做好水情监测工作。14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灾区动植物疫情监测和控制;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管理。15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景区、景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督促行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的经营管理者对游客进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提示,必要时组织指导灾区游客疏导撤离;协同处理应急救灾工作中的相关涉外、涉台事务。16 .区卫生健康
6、局:负责指导灾区医疗救援工作,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受灾人员的精神、心理卫生帮助抚慰工作。17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合理调度全社会救援力量;及时统计汇总灾情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及时发布应急救援工作动态信息;组织协调灾区堰塞湖险情处置,指导检查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和灾情核实工作;组织协调监管调配救灾物资和救灾捐赠活动,协调开通应急避难设施,指导做好灾民的临时和过渡性安置工作。18 .区大数据发展中心: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
7、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电子政务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的协调。19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工作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协调突发地质灾害木材的供应;调查核实林业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损失情况。20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乡镇(街道)应急抢险分队、民兵连等,根据区指挥部的用兵要求,参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行动;积极参加医疗卫生、专业保障等工作。21 .区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及抢险救援装备参加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加强对救灾物资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22 .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应对处置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综合救援职
8、责。组织所属队伍实施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受困人员营救工作。23 .区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伤员救治;组织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24 .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牵头突发地质灾害灾后保险理赔工作。25 .市气象台: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气象资料信息,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26 .国网XX市XX区供电公司:负责开展电网恢复和电力设施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提供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电力保障。27-29.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
9、:抢修和维护灾区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灾区架设临时基站;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市气象台、区科技局等部门要及时将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其他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编组及分工1 .抢险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和应急排险工作。2 .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灾区群
10、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及生活、治安和安抚等工作。3 .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市气象台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做好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分析会商和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等工作。4 .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和遇难人员善后工作。5 .后勤保障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国网XX市XX区供电公司、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后勤保障工作。6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