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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安全管理责任要点0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O02审查承租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主要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无法确定承租方资质时应向所在乡镇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进行咨询确认。03签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建筑物公共区域内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边界;杜绝一租了之或签订承租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出租
2、方无关无效合同的现象。04应按照厂区规模和承租企业数量配备一定职数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满足日常安全管理需要,对承租方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应当配备专职电工,重点加强对出租厂房电气线路的检查巡查,查究承租企业各类违规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出租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电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05向承租方书面告知出租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告知书由承租方签字后双方妥善保存;出租方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在厂房出租前应当核查承租方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厂房消防耐火等级要求,查验、留存承租方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告知承租方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安全
3、防护要求。06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及时、如实记录日常安全检查等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承租企业的无证操作、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布局等行为。发现承租方有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承租方拒不整改时应及时向应急管理(安监)部门报告。07对建筑物公共区域和消防设施、公用配电房、公共电力线路、公用电梯等共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管理。消防车道禁止占用标识示例08与承租方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时,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应设置电
4、动车集中存放充电点,在厂区主要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禁止占用标识,有条件的应划定机动车停放位置。09应设置厂房出租安全管理公告栏,进行可视化管理,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总体风险四色图(紧急疏散图可以合在一起,包含各承租方位置)、安全宣传栏、公共安全告知卡、出租方及各承租方安全管理责任人等。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公告栏示意图注意事项1 .公告栏应包含建筑基本信息,出租方、承租方基本信息及风险等级。2 .厂区安全风险四色图应准确标示厂房、楼层、车间、生产线、危险源、道路,可同时标明应急疏散线路及人员集合点。3 .厂区基础条件、公共设施、重点区域、厂房防火等级安全风险告知应包含公共区域和消防设施、公用配电房、公
5、共电力线路、公用电梯等共有设施设备的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应明确注明各出租厂房的防火等级。4 .厂房出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公示应如实公示出租方对厂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整改结果,接受员工的监督。5 .出租方、承租方安全管理联络图应标示负责租赁厂房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各方安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6 .本图仅作为参考示例,在保障具体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具体样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作。出租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公示示例厂区安全风险告知卡示例厂区安全风险四色图ZF例厂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公示示例园区信息公示牌示例承租方安全管理责任要点0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6、主要涉及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02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03服从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全面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生产检查;04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对承租厂房重新装修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涉及国家规定需经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废弃)消防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