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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51.4 适用法律52 .委托人的义务62.1 2.1提供资料62.2 2.2提供工作条件62.3 合理工作时限62.4 委托人代表62.5 答复62.6 支付63 .咨询人的义务7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7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7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8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84 .违约责任8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8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5 .支付95.1 支付货币95.2 支付申请95.3 支付酬金9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9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0 6.1合同变更10 6.2合同解除106.3合同终止117.争议解决111.3
2、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51.4 适用法律52 .委托人的义务62.1 2.1提供资料62.2 2.2提供工作条件62.3 合理工作时限62.4 委托人代表62.5 答复62.6 支付63 .咨询人的义务7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7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7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8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84 .违约责任8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8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5 .支付95.1 支付货币95.2 支付申请95.3 支付酬金9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9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0 6.1合同变更10 6.2合同解除106.3合同终止117.争议解决115.2支付申
3、请165.3支付16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76.1 合同变更176.2 合同解除177 .争议解决177.1 调解177.2 仲裁或诉讼178 .其他178.1 考察及相关费用178.2 奖励188.3 保密188.4 联络188.5 知识产权189 .补充条款18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9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21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参照)22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24总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
4、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SF-2019-0205) 0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合同范本的组成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协议书合同示范文本的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
5、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款;3 .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尸。二、合同范本的适用范围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
6、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带号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在约定时不应有违背性的意见,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三、其他事项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合同示范文本中所列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甲方):咨询人全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立项批文编
7、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建设工期或周期: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O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决策阶段、口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口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口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 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o三、服务期限 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本合同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服
8、务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共天。口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一天。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期自一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共天。除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外,委托多项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U!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O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 .酬金: (大写)(_) o2 .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
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定义 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本合同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共天。口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一天。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天。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期自一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共天。除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外,委托多项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
10、月日,共天。U!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O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 .酬金: (大写)(_) o2 .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定义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
11、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 “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包括合同期限延长、增加服务内容、增加服务范围、提高成果质量标准、要求赶工、非咨询人原因引起的重复或反复工作均为附加工作。1.18 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
12、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
13、费用。1.13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 “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包括合同期限延长、增加服务内容、增加服务范围、提高成果质量标准、要求赶工、非咨询人原因引起的重复或反复工作均为附加工作。1.18 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
14、咨询人员。1.19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邮政编码:电话: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 “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