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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幼儿园章程幼儿园办园章程范文模板(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单位全称为:幼儿园,地址为:号,邮政编码为:,幼儿园公众微信号为:O第三条 本园由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教育局举办,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园为公办幼儿园(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
2、事责任。第四条本园招生对象为3-6周岁幼儿,每年的招生规模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或者核定。第五条本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本园宗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第七条本园以“和光同韵,向美而行”为办园理念,让成长更精彩为教育愿景,培养健心、健体、健智的完整儿童。第八条 儿园以秉承“用爱心呵护孩子,用诚心服务家长,用真心成就事业”的办园宗旨,以培养幼儿“动趣、言趣、智趣、善趣、艺趣”
3、的完整儿童”为目标,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湖心童趣”园本化课程和“安吉游戏”环境,使幼儿园真正成为“社会关心、家长放心、孩子开心”的儿童乐园。第九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幼儿园的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权;(三)招收学生权;(四)学籍管理权;(五)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六)对本单位设施设备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教活动的非法干涉权;(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幼儿园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教育
4、方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十一条教育局的权利:(-)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教育局的义务:(-)支持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履行职责,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学校行使自主权的行为;(二)提供必备的办学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三)维护幼儿园合法
5、权益,支持与引导学校发展;(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第十二条本园实行党领导下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幼儿园,对内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第十三条本园园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幼儿园规章制度;(三)组织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四)组织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六)支持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单位的关系;(七)负责幼儿园经费、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八)其他应当由院长行使的职权
6、。第十四条园长办公会议是园长履行日常管理职权的议事机构,负责讨论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第十五条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行政干部、教职工、家委会代表们组成,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7、,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本园党组织按照党的章程、党内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保证园长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本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幼儿园党组织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第十七条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者审议。第十八条幼儿园设立校务办公室、总务处、保教处、安全处等职能部门,分
8、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第十九条本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通过各类业务学习,进行园本培训I,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基于我园课程教育理念,以完整儿童教材为载体,结合本土文化和资源,进行常规性的半日活动观摩及主题汇报,开展长期的教研活动,提升教师的一日活动组织能力,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的课程执行力。(三)建立一日活动项目组和课程组,发挥学习共同体的作用,促进教师共研、共学、共成长。(四)合理规划幼儿园户外场地,落实幼儿晨间活动内容。第二十条本园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及家长、社会公众对幼儿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9、和监督权。第二十一条本园依法建立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手段,处理幼儿园内部矛盾纠纷。第二十二条本园依法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幼儿家长的监督,重视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幼儿第二十三条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被本园录取或者转入本园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本园学籍,为本园幼儿。第二十四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10、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五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二)支持幼儿参与本园组织的各项活动;(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园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幼儿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学籍档案,按照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幼儿给予奖励或者处分。第二十七条本园对幼儿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第二十八条本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的幼儿,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第五章教职工第二十九条本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三十条本园依法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制度,对教职
11、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教师享有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通过教职工代表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第三十二条教师履行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遵守规章制
12、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第三十三条本园教职工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幼儿园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第
13、六章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第三十四条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家长及校外辅导员参与幼儿园教育,形成资源互补。本园以班级、年级组等形式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三十五条本园按照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幼儿园及班级管理、参与幼儿园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第三十六条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幼儿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第三十七条本园依托人民政
14、府、社区、派出所、交警、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第三十八条本园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三十九条本园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第四十条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园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名誉权等无形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幼儿园资产的转让、拍卖、报废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四十一条本园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活动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幼儿园财务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
15、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惩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园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各助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四十三条本园依法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八章章程制订和修改第四十四条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修订案,广泛征求幼儿园教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二)章程修订案提交教职工全体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三)章程修订案提交园务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同意。(五)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