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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22) 62号霍山抽水蓄能电站是我省“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工的重点能源项目,工程有关专题报告已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霍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范围:霍山县磨子潭镇龙井冲村、宋家河村和佛子岭镇汪家冲村。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二、在控制区范围内,任何
2、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婚嫁、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等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新生婴儿入户不受限制。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