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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各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为保证学校2021年度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市职改办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初审(10月10、11日)本校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送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附属医院自行安排申报资格初审工作。申报人员范围:本年度符合省、市职称文件规定条件的高级职称晋升、转评人员;中级职称晋升、转评人员;初级职称初定、直接认定、转评人员。申报材料包括:1 .评审简表15份。自行下载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注:评审简表中“教育教学获奖情况、发表出版论文、著作、科
2、研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2 .职称证、聘书、继续教育证、第一和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3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原件。二、评审材料公开、展示(10月12、13日)按照省、市职改办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展示,有关意见和问题向学校人事
3、处、附属医院人事处(科)反映。三、部门推荐(10月14日)各学院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四、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积分(10月14、17日)由学校专家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积分。五、申报材料量化积分进行公示(10月18至20日)对申报材料量化积分结果进行公示。六学校评审推荐(10月21日)学校组织校内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职称文件,在部门排序推荐基础上,对于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根据市职改办审批的职称职数,依据量化积分结果和民主评议结果,推荐申报人选。七、推荐人选进行公示(10月22日至24日)对推荐人
4、选进行公示。八、整理、报送评审材料(10月25日至27日)通过学校评审会推荐的职称申报人员,根据评审会针对申报材料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整理材料的具体要求为:(一)参评人员评审材料1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二)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人事处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并报送。(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四)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报高级职称需上述证书复印件各1份。(六)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七)任现职以来(高级为近5年、中级为近4年,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原在非国有单位工作,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原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八)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6、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申报高级职称需复印件各1份)。(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检索页为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的检索页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十
7、)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十一)下列人员须另提交材料:1 .从机关调入或从军队转业到我省、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员,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2 .申报高校教师职称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所有
8、业绩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九、2021年有关职称政策的说明(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二)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1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9、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2 .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高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关于调动人员的职称政策从我省、我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调入之日起1年以上至5年内,可根据其学历、资历条件和履行岗位职
10、责情况、业绩成果等,经单位考核合格和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社会科研、农业科研、自然科研、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超过5年未申报的人员不再实行直接申报政策。十、其它有关要求(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学校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进行
11、认真审核。(二)2021年晋升、转评、初定职称的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级别不同、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三)人事处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
12、差错。接收材料既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又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学院等有关部门审核材料、签字盖章时要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重点审核: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需要答辩、业务水平考试是否合格等。(五)学校2021年度职称量化积分、民主评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并积极主动做好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解释工作。(六)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七)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中评会另行通知。(八)职称评审实行回避制度。所有程序公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