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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结合我省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自2
2、021年至2024年,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强
3、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1 .坚持党对行风工作引领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2 .强化行业作风教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疗卫生工作的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大力弘扬
4、“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充分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要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3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此次方案要求,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X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加强新时
5、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等规定,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制定集中学习计划。要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医疗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导班子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和效果测试,确保行风教育实现100%全覆盖。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注重“身边4 .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医疗机构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
6、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广大从业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二)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5 .健全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机制、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队伍,配齐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 .压紧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行动
7、计划的第一承办人。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设立行动计划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7 .着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将“红包”、回扣行为作为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疗机构要以单位负责人、
8、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三)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8 .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及
9、XX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情形,均应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整治范围。9 .加大纠治“红包”力度。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红包”上缴情况按季度报送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10 .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