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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ZT企业标准Q/ZTB05.018-2014汽车门锁设计规范2014-06-18实施2014-06-12发布Q/ZTB05.018-2014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法规科归口管理。本标准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科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腾。本标准于2020年11月首次公布,本标准是第二次修订。本标准与上一版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为:1、增加了对门锁总成,开门/开启,关门/关闭,闭锁/上保险等术语的定义2、增加了电动门锁总成的一些基本的技术要求(电器性能、耐久性能、机械强度等)3、增加了电动门锁性能试验的基本方法4、增加了门锁总成的检测规则5、增加了门锁总成的
2、运输、包装、储存等方法Q/ZTB05.018-2014汽车门锁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汽车门锁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的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全部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15086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12122产品包装质
3、量保障体系SJ/T10466搬运、贮存、包装、交付质量控制指南3术语与定义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门锁总成用来使车门/盖相对于车身保持在关闭的位置,并可以按意愿开启(或操作)的装置。按是否带电动实施器分为电动门锁总成和机械门锁总成。3. 2电动门锁总成通过闭锁器的正反转实现锁体的锁止和解除锁止动作的车门锁装置,是锁体和闭锁器的总称,按两者的连接形式分为整体式和分体式。4. 3开门/开启按操作者的意愿,通过特定的机构,使锁体与锁柱(扣)从啮合变成脱开的状态,反应在门上的即为门的开启。5. 4关门/关闭通过外力的作用,使锁体与锁柱(扣)从脱开变成啮合的状态。3. 5闭锁/上保险操作锁
4、体内的特定机构,使开启杠杆和棘爪之间的过渡杆脱离接触,从而使操作者通过拉动外开启臂或内开启臂无法将锁体开启,此过程即为闭锁/上保险。4. 6解锁/解除保险操作锁体内机构,使锁体从闭锁/上保险的状态恢复至原状态的过程。5. 技术要求5.1 基本要求4.1、 1电动门锁总成为机电一体化车门锁,门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1、2对本标准规定的同时国家强检要求的试验项目供方需到国家承认的试验室进行强检试验。4.1、3门锁总成要求锁体上永久体现3c标识。4.1、4门锁总成装配时,全部转动部位、滑动部位均涂润滑脂,可实现锁寿命期内灵活开启/关闭。推Q/ZTB05.018-2014荐使用钙基润滑脂,锂基润滑
5、脂。成品件应全部功能完好,开启灵活,不可有松框迟滞等现象出现。4.1、5零件外观不可有锈蚀、毛刺、裂痕、压伤等缺陷,电镀表面均匀、美观。4.1、6门锁总成上须有零件标识。4. 1、7门锁总成须具备两级锁位:半锁位和全锁位(卡板与棘爪配合可以保持在半关和全关两个位置)。4.1、 8门锁总成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禁用物质要求。4. 2外观要求(1)内藏式门锁总成不能有妨碍良好装配、安全操作或功能的毛刺、裂痕、压伤等缺陷。(2)外露式门锁总成不能有妨碍良好装配、安全操作或功能的毛刺、缩痕,不可出现影响外观的毛刺、缩痕、裂纹,不可出现电镀层脱落,划伤等缺陷。4.3电器性能要求4.3.1电动门锁的标称电压为:
6、12V,在9V16V电压范围内电动门锁应能可靠锁止和解除。4. 3.2最大堵转电流a) 10.5V,-40W,最大堵转电流不大于5.0A;b) 12.0V,24时,最大堵转电流不大于5.0A;c) 16V,40时,最大堵转电流不大于6.0A。4.4堵转前平均运行时间对于A0/A/B/C/D级车型需满足以下要求:12V,24时平均运行时间不大于80ms;10.5V,24时平均运行时间不大于90ms。A00级车型在需要无钥匙进入系统时参照以上的要求实施。4.4.1绝缘介电强度锁总成各互不连接的导体零部件对壳体之间应能耐高压试验,绝缘不被击穿。4.5机械特性4.5.1操作性能全部运动零件,在完成全部
7、行程并回位时均须灵活工作无沾卡现象。4.5.1V1上保险-闭锁(1)门锁总成关闭,并且上保险的情况下:a)操作内开实施臂不能开锁;b)操作外开实施臂不能开锁。(2)门锁总成将卡板转至其半锁位置,并且上保险的情况下:a)操作内开实施臂,不能开锁;b)操作外开实施臂,不能开锁。4.5.1、2解除保险-解锁(1)门锁总成在全锁位置且未上保险:a)通过操作外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b)通过操作内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2)门锁总成在半锁位置且未上保险:a)通过操作外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b)通过操作内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另外左前门锁总成应有防误锁功能(其余门锁是否需要防
8、误锁功能根据前期定义来做),左右后门锁应具有儿童保险锁功能(使用机械儿童锁还是电动儿童锁根据前期配置和定义来做)。4.5.1、3门锁总成集成的检测门半开、全开及保险状态的开关(跟据图纸定义),在耐久试验时,门锁的功能性开关不可出现失效的情况。全程监督确保功能开关输出信号正常。1. 5.1、4操作力Q/ZTB05.018-2014在300N的密封反力下,单锁内开力不超过30N,外开力不超过30N,内保险力不超过15N,儿童保险力不超过15N。锁与锁扣的啮合过程中对锁扣的反力值不超过50N。2. 5.2机械强度性能4. 5.2.1横向载荷在下列的负载情况下,锁体不能与之匹配的锁扣脱开:在半/全锁位
9、置上加横向负载如表1所要求:表1关闭位置等级IIIIII半锁7100N5770N4880N全锁14220N11560N9780N4.5.2.2纵向载荷在下列的负载情况下,锁体不能与之匹配的锁扣脱开:在半/全锁位置上加纵向载荷如表2所要求:表2关闭位置等级IIIIII半锁7100N5770N4880N全锁17770N14440N12220N针对横向载荷和纵向载荷,C级及以上的车型按I级实施,A0/A/B级车按大于等于U级实施,A00级车按大于等于HI级实施。4.5.3耐低温工作性使机械门锁与试验台架在(-405)C下至少存放4h后,在施加关门反作用力300N情况下:a)门锁在上述温度下,沿解除保
10、险方向,破除门锁上的任何冰塞解除锁止,所用静载应不大于50N;b)门锁在上述温度下,沿开锁方向,破除门锁上的任何冰塞开锁,所用静载应不大于150N。5. 5.4耐高温存储机械门锁处于全锁位置,存放90的环境温度下lh,恢复室温后各项功能正常。6. 5.5耐温度变化性门锁放入高温80相对湿度80%的环境中存放4h,以l/min的速度降低环境温度,直至-40保持4ho再以l/min的速度升高至8()C,如此一个循环,共进行六个循环,结束后在室温放置lh后各项功能正常。7. 5.6耐腐蚀性门锁总成经受中性盐雾试验144h后,金属零件表面无明显红锈(保护等级大于等于8级,按GB/T6461-2002,
11、GB/T10125-2012),并且关键零部件例如回位弹簧、扭簧不允许有腐蚀,试验后除操作力允许有100%增加。8. 5.7耐振性电动门锁装置应能经受上下、前后、左右各4h的扫频振动试验。9. 6闭锁器耐久性闭锁器在完成50000次开锁操作循环后,除操作力允许有20%以内的变化,其余功能要保持正常4.7机械锁体耐久性门锁总成在完成100000次耐久循环后,除操作力允许有20%以内的变化,其余功能要保持正常。儿童保险耐久:儿童保险在常温下完成5000个耐久循环后功能正常,操作力变化小于20%。10. 防尘要求Q/ZTB05.018-2014门锁电器部分的防尘性能应满足GB4208中定义的IP5X
12、的防护等级,经过试验后,电器功能可以正常实现。11. 防水性能门锁总成的防水性能应满足GB4208中定义的IPX4的防护等级,试验后电器功能可以正常实现。5试验方法5.1 试验条件如无特殊要求,一般按如下条件进行试验:a)试验电压:(120.2)V;b)环境温度:(235);c)相对湿度:5%。5. 2外观目测电动门锁是否具有妨碍良好装配、安全操作或功能的毛刺。5.3电器性能试验5.3.1 对电动门锁分别通电9V和16V,测试闭锁器是否可靠的实现上保险和解保险功能。5.3.2 最大堵转电流a)在-4()下通电10.5V,测量最大堵转电流;b)在24下通电12V,测量最大堵转电流;c)在-40C
13、下通电15.9V,测量最大堵转电流。5.3.3 平均运行电流在24下通电12V,测量平均运行电流。5.3.4堵转前平均运行时间在24c下通电12V,测量堵转前平均运行时间。5.3.5过电压性能锁总成固定于模拟台架上,施加16.5V0.2V电压,每min46个工作循环,持续工作lh,试验后满足4.3.1和4.4.1要求。5.3.6绝缘介电强度锁总成应能承受耐电压而不被击穿,试验时的环境温度在1828范围内,施加550V50Hz交流高压。试验时,施加的电压应从不超过电压全值的一半开始,然后稳步地或分段地以不超过全值的5%增加至全值。电压自半值增加至全值的时间不超过10s,全值电压试验时间维持Imi
14、n,然后均匀将电压下降至零,加点为各互不连接的导体零部件与壳体之间进行。在批量生产时,也可用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试验后满足4.3.1要求。试验用变压器的容量不小于0.5KVA5.4机械性能试验5.4.1操作性能全部运动零件,操作通过其全行程并缓缓回至其正常位,目测其是否灵活工作无沾卡现象。5.4.1x1上保险一锁止(D门锁总成关闭,并且上保险的情况下:a)操作内开实施臂不能开锁;b)操作外开实施臂不能开锁。门锁总成将卡板转至其半锁位置,并且上保险的情况下:a)操作内开实施臂,不能开锁;b)操作外开实施臂,不能开锁。5.4.1、2解除保险一解锁(1)门锁总成在关闭位置且未上保险:Q/ZT
15、B05.018-2014a)通过操作外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b)通过操作内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门锁总成在半关闭位置且未上保险:a)通过操作外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b)通过操作内开实施臂,卡板须回至全开位置。5. 4.1、3开关操作对于集成门状态开关,锁状态的开关的门锁总成:a)将卡板分别置于关闭位、半开位、开启位,监测门开关状态是否符合技术定义;b)将锁芯杠杆分别置于保险位置、中间位置、解保险位置,监测锁芯状态开关状态是否符合技术定义;c)将内保险杠杆分别置于保险位置、解保险位置,监测锁状态开关状态是否符合技术定义。6. 4.2机械强度试验机械强度试验按GB15086的相关试验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