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要求,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满足县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方式,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努力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到2025年,对于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对于常住人口不足5万人的县,力争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
2、院医疗服务能力,或通过地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托管、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等多种方式,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二、工作任务(-)科学组建帮扶团队。对口帮扶主要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医院需求和学科、能力短板派驻至少5名医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受援医院为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组成帮扶队,帮扶队队长担任受援县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多家医院共同帮扶一家受援医院的,帮扶队队长由牵头医院确定。队长应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其他人员至少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帮扶队队长连续驻点帮扶不少于1年,其他人员连续驻点帮扶不少于6个月。双方医院要加强人员统筹安排,保证受援医院全年都有派
3、驻人员驻点帮扶。(二)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支援医院要根据当地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和群众就医服务需求,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帮助受援医院制定发展规划,优化管理架构,完善规章制度,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质量,健全完善以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情况,以及当地卫生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受援医院拓展业务范围,增加诊疗科目,提升外转率高、就医需求大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县综合医院加强5个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井口5个县域医学中心(
4、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建设,提升受援医院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受援医院为中医医院的,要帮助其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四)拓展新技术新业务。通过人才、技术下沉,帮助受援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填补技术和业务空白。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大力推广临床适宜技术的应用,突破薄弱环节,补齐医疗技术短板,不断充实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五)培养过硬人才队伍。支援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受援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每年为受援医院免费培养至少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
5、技人员。充分利用远程平台进行教育培训I,提高受援医院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日常工作中应当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查房、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等,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三.工作步骤(-)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2022年4月5日之前,各支援医院要与受援医院所在县人民政府、受援医院三方共同签订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协议书,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等,确保协议具有前瞻性、可执行性、可持续性,符合受援医院实际。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要在协议书基础上,每年轮换队员之前细化年度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责任科室、具体项目技术等,
6、补充签订具体协议。省内各支援医院每年在轮换队员之前应将拟派驻队员名单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备案,2022年拟派驻人员名单于4月5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各支援医院派驻帮扶人员名单由各市州汇总后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二)组织实施与评价。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按照签订的帮扶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卫生健康委和军队医院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在现有考评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评内容,科学安排考核项目,考核重点向帮扶质量和效果倾斜。考评工作每年于上一年度医疗队结束帮扶工作前组织实施,并形成年度报告分别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中央军委后勤保
7、障部卫生局。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及时沟通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帮扶目标高质量完成。各支援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高质量推进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地方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省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各地乡村振兴部门协调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帮扶工作日常监管,严肃帮扶纪律。各支援医院要安排专门部门负
8、责对口帮扶工作,加强沟通联络和统筹协调,对标目标任务,创新思路招法,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帮扶人员由支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受援医院管理为主;支援医院要加强跟踪管理,制定人员管理要求,及时了解帮扶人员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各帮扶队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帮助受援单位提高业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帮扶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通过钉钉信息管理系统对每名帮扶队员进行考勤,并将考勤记录纳入年度考核成绩一并管理。(三)完善保障机制。帮扶队员经考核合格者,记入基层帮扶工作经历,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受援医院要为派驻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联合乡村振兴局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发掘、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