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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塘南中心小学教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校(园)长聘任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聘任及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XX县中小学(幼)教师岗位聘任及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
2、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二)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把师德师风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三)突出绩效,体现多劳多得。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四)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激励引导、易于操作。三、实施范围和时间全镇各小学、教学点及幼儿园在岗正式教职工(不含享受岗位津贴的校长);村小、教学点、幼儿以校为单位实行绩效管理。
3、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四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校教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开展日常教师绩效管理考核,审核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及绩效考核结果,衔接、协调、审核绩效工资发放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五及其他同志协助办理相关业务。五绩效工资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o小学阶段教师月绩效工资总量=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2+地方性津贴+94.幼儿园阶段教师月绩效工资总量;年终第13个月奖励工资(岗
4、位工资+薪级工资+10%)/12+地方性津贴。六、绩效工资考核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过程性考核、阶段性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及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针对不同岗位,根据各校实际情况从职业道德、工作量、出勤、工作业绩等4个子项详细制定各校的考核细则,总分100分。(一)职业道德(10分)。按照XX镇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的10%计算成绩。(二)工作量(30分)各校结合本校实际,有效的将管理人员、兼职人员、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合理折算为课时量,制定课时标准,合理安排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标准计20分。不愿按学校规定所任职务课时标准上的,每少一节扣0.5分,每加一节加
5、0.5分,最多不得高于30分,最低不得分。(三)出勤(20分)本学期出全勤者得满分,事假每天扣0.4分,病假每天扣0.2分(婚、丧、产、学习假及出差除外);旷工每天扣4分。无故旷课、旷会(含各种集会)一次扣2分,当天旷课2次及以上按旷工对待。上课、辅导、会议、集会无故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旷操一次扣1.5分。病假证明在出院后两天内出具,否则按事假处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每周对职工考勤公示一次,每月向中心小学上报一次职工签字后的考勤结果。(四)工作业绩(40分)1、教育教学过程(10分)根据教师执行备、教、批、辅等教学常规及课程计划和课堂教学等方面情况,每学期由教导处根据月常规检查及目标任务
6、检查,期末按时间完成及不违犯常规规定的可由教导处根据本校的考评细则,对教师完成任务的质量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10、8、6分,不合格定为5分以下,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依次为30%.50%、20%o2、教研教改(5分)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正常参加并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和其他活动的,计基础分3分。学校根据教师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分别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值依次为5分、4分、3分,人数比例依次为30%、50%、20%o3、教学质量(25分)由考核小组根据中心小学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名次计算得分。未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教学工作者或未参加全镇教学质量检测的教
7、师,无工作失误,按照平均等级计分,得20分,担任两门及以上全镇检测科目的,考核以平均得分计算,得分计算办法具体为:教师得分=总名D比名X10+15思名次幼儿园、一、二年级科任教师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学生的学情掌握等方面每月考核一次,经职工会议研究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优秀计25分、良好计20分、合格15分。七、绩效工资核扣和发放(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以校为单位保持总量平衡,公开透明,分配中不能出现结余和缺口,各项原始依据可签字的必须签字长期保存。(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平均分配,每学期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最高者所得不低于核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0%。(三)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
8、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12个月核发,每学年分两次考核兑现,春季学期按3月至8月考核,当年9月份兑现,秋季学期按9月至第二年2月考核,第二年3月份兑现。(四)各校在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前,必须对考核结果造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初审、汇总,报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复审后,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统一发放。(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规定核扣奖励性绩效工资。1 .每学期累计旷工5个以上工作日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旷工15个以上工作日者,上报县局,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处理。2 .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核扣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超过1个月的,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
9、超过本人核扣的50%;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 .请病假的,在执行病假工资的基础上,每学期累计超过1个月的,核扣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累计超过2个月的,核扣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累计超过3个月(患重大疾病者除外)的,核扣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4 .学期内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处理的,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核扣的80%;受到党纪、政务警告处分的,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核扣的60%;受到党纪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的,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核扣的40%;受到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八相关要求(一)加
10、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教师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上肖镇中心小学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改革各项工作,各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并成立本校的绩效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操作规范、平稳有序。(二)公平公正考核。各学校要强化考核管理,按照XX县上肖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要求,细化方案环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适合本校校情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全体教职工签字并于2月20日前报中心小学审核备案后实施。要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坚决杜绝在考核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三)严肃执纪问责。中心小学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校(园)长、学校考核,加强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检查,凡有违犯相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园)长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