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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5020.20B62DB41安阳市地方标准DB41TXXXXX-XXXX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规程b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安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内黄县农业农村局、内黄县林业发展中心、内黄县果树协会、安阳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黄县乡村振兴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规定、处理原则等。本
2、文件适用于安阳市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5086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8172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CJJ5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3术语和定
3、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垃圾分类RefuseCIassification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几方面的效益。3.2可回收垃圾RecycIabIeWaste指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包括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包括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3.3厨余垃
4、圾FoodWaste指餐饮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俗称常脚、泪水或湘水。有害垃圾HarmfuIWaste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及其容器、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3.5其他垃圾OtherWaste指除去上述三种外的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之外的石专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尘土、食品袋(盒)。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3.5有害垃圾HarmfuIWaste指农村居民在生
5、活中因使用一些特殊工业产品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垃圾,主要包括过期药品、灯管灯具、电池、废口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零散的农药瓶及农药袋、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废弃水银温度计等。3.6垃圾处理WasteDisposaI垃圾处理就是要把垃圾及时收集、运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4处理模式4.1 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一村收集一乡/镇转运一县(市、区)处理”的方式,最后纳入县(市、区)级以上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处理模式。4.2 集中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一
6、村收集一乡/镇处理”的方式,最后纳入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处理模式。4.3 分散处理模式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一村收集”的方式,最后纳入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处理模式。5基本规定5.1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5.2 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配备,应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形成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协同处理新格局,实现农村生活垃圾从散乱堆放或简易填埋向无害化处理的转变。5.3 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
7、理水平,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改善村容环境和面貌。6.1处理要求根据环境要求、交通条件与经济能力,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和处理技术。按照“城乡统筹、设施共建、合理规划、协同推进”的原则,可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建立跨村镇、跨乡镇、跨市县的垃圾治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运行成本。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散的处理方式,鼓励不可堆肥垃圾与城镇同类垃圾集中统筹处理,偏远乡村可采取“经济、适用、环保”的方式,采取分片区集中或就近就地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选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处理技术。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采用露天随意堆放、露天焚烧、投放水体及河道、简易填埋等不规范处理方式。
8、严禁将生活垃圾作为建筑回填士用于标准道路路基和房屋地基建设。6.2 处理设施6.2.1 农村生活垃圾宜集中处理为主,不应建设简易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宜优先选择城乡一体化模式,不具备城乡一体化模式条件的地区,鼓励通过自建或者合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并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和环保相关标准。6.2.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模。结合垃圾分类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确定合理的处理设施规模。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内垃圾产生量及预测量合理确定处理设施规模。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技术可靠、操作可行等因素确定处理设施规模。
9、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采用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选用堆肥处理、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等处理技术。6.3 处理方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应以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按垃圾成份分类为依据,采用成熟的处理技术,包括堆肥处理、焚烧处理、卫生填埋等集中处理工艺,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卫生。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生活垃圾的偏远村庄,鼓励村庄通过自建或者附近村庄合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6.3.1农村可堆肥垃圾的处理分为庭院堆肥处理和集中堆肥处理:庭院式堆肥应符合GB8172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农户可以就地取材,包括树枝、木条、彼石等。集中式堆肥应符合自然通风静态堆肥场。堆体
10、高度为1.0m-1.5m,堆肥时间为2-6个月。选择机械通风静态堆肥场,应明确设备的主体工艺、发酵周期等技术参数,堆肥时间不低于2个月,堆肥发酵过程应满足无害化要求。堆肥处理工艺应符合CJJ5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鼓励利用可堆肥垃圾生产有机肥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堆肥垃圾的处理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危险废物严禁进行堆肥处理;b堆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残余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c可堆肥垃圾中有机物比例宜在40%以上,含水率以45%-65%为宜;d堆体内物料温度至少在55C以上并维持5-7比e堆肥点选址应满足恶臭物质卫生防护距离,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处于城镇主导风向的下
11、风向,并宜有较完善的市政设施,可靠的污水处理排放系统,易于10口常清洗和污水排放。6.3.2农村不可堆肥垃圾的处理a)农村可回收物处理:以回收利用为主,不应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可回收物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再生资源设施相关建设标准。b)农村不可回收物处理:1.采用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距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宜在50km辐射范围以内,与城市间运输道路60%以上为乡(镇)级以上公路。2.采用集中处理模式:距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宜在50km辐射范围以外,与城市间运输道路60%以上为乡(镇)级公路。建区域性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3采用分散处理模式:布局分散、交通不便,与最
12、近的市(县)级及以上城市距离大于50km,与城市间运输道路40%以上低于乡(镇)级公路,以及地形起伏大的山区,运输困难的偏远村庄。采用卫生填埋应符合GB5086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采用焚烧处理将不可回收物统一运输到专业化的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充分考虑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飞灰的安全处置,应符合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c)农村有害垃圾处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针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规划相应的处置去向及处置方案。7实施与监督7.1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目标和任务要求,对分类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采取专业督导调研和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开展。乡、村(镇)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日常巡查。7.2 发现违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有权向乡、村(镇)村民委员会投诉举报。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村民公布投诉举报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并及时处理。7.3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垃圾分类处理执行情况作为生态文明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考核制度,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