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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切实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和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2、。包括以下情况:(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二、工作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 .日常管理组织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时间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
3、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3 .突发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小组职责:对原因不明诊断不清的新发传染病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进行预警,提出隔离措施、合理治疗方案。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4.应急处理机构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
4、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四、监测、预警与报告1、监测公共卫生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2、预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3、报告公共卫生科接到责任报告科室、责任疫情报告员的报告或其他途径反映的突发传染病疫情情况后,详细记录疫情发生的地点、发
5、现过程、病例的基本特征、主要临床表现、考虑的可能因素等内容,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根据情况下达指令,组织专家会诊,对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同时将情况报医院主要领导研究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东港区疾控中心和市卫计局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五、应急响应和终止1、应急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
6、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2、应急响应程序(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本院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
7、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3)病因不明的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暴发流行情况,推断传播方式、传染性强弱、致病力大小等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
8、措施(应采取高一级的隔离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超出本院诊疗处理能力的,要配合做好病人的转诊,配合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4、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
9、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5、评估、整改疫情处置结束后,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病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内容包括疫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六、保障措施1、严格落实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到人。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个人的责任。2、加强培训和演练。公共卫生科、感染办、感染科及接触传染
10、性疾病的科室和人员要有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个人防护专业培训,提高鼠疫、霍乱、非典、禽流感、肺炭疽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识别、报告、处理能力和救治水平。临床处置过程中,发现结核病(定点医院:市结防所)、麻风病(定点医院:市皮防所)等传染病病例,要严格落实属地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联络转诊。3、卫生知识宣教。公共卫生科、科教科和感染办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上级部门采取宣传画、宣传单、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宣教,使群众了解必要的防护知识和信息,消除恐慌心理,提高个人自我防病能力。4、物资保障。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要根据所需物资储备方案,做好现场医疗救护设备、防治药品、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工作,保障应急任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