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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舍检查维修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二、维修申报1 .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2 .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3 .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4 .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三、维修承诺1 .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2 .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3 .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4 .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5 .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四、维修验收1 .实行维修反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2 .维修工作没有
3、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3 .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访工作,凡督查或回访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将对其进行处罚。五、维修申报责任人1 .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2 .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3 .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4 .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5 .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6 .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