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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实验小学护学岗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
2、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学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及师生培训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雷、防台、防暑、
3、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8)及时、如实地向教体局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予处罚;二.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后勤、安保、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2)与各处室、各班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
4、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防震、防火、防汛等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自然灾害及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和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5)具体指导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三.各科室组、各班的负责人是学校的三级安全责任人,负有具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在上一级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本班、本科室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实施本班、本科室组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3)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