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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为了贯彻学院勤俭办校的方针,加强学院教学、科研用实验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资)的科学管理与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一、物资管理原则及体制1、学院物资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指标控制,统一采购,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2、学院物资管理机构是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全院物资计划的编制、汇总、统计、协调采购、质量验收、物资调剂使用等工作。计财处是学院物资管理的监督部门。学院设立相关仓库,仓库由资产管理处、相关部门双重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各部门设立专用物资保管室,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
2、监督管理。3、学院物资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部门为资产管理处,二级管理部门为教务处、总务处、团委、图书馆。二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实验室的实验仪器、设备、计算机耗材及器材实验用品的计划编制、审核、汇总、物品管理及领用;总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水、电、暖耗材,卫生工具,办公用品及各种公用设施设备等的计划编制、审核、汇总、物品管理及领用等工作;团委负责全院所有音响系统、广播系统、舞台设施等的计划编制、审核、汇总、物品管理及领用等工作;图书馆负责全院图书、杂志、书刊及其它图书的计划编制、审核、汇总及管理工作。三级管理部门为各系(部)、处(室)、实验林场,主要负责本部门物品计划编制、
3、物品管理等工作。二、物资的范围、分类1、材料:指一次性消耗或使用不能复原的物资称为材料。如汽车配件、汽车轮胎、计算机耗材、各种设备的配件、电工器材、水暖器材等。2、低值品: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500元以下),又不属于消耗材料范围的用品统称为低值品,如计算器、五金工具、台灯、插座、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文艺和体育用品等。3、易耗品:既不属于材料,又不属低值品,容易损耗的物资称为易耗品。如玻璃器皿、各种元件、汽油、各种办公用纸、笔、文件夹、文件盒、劳保与劳防用品等。三、物资的计划编制1、学院物资实行计划管理。物资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政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重点,保证供应
4、;坚持“先清库,后进货”的原则,编制计划做到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留有余地。2、物资计划应根据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统计资料分析并结合部门实际和学院财力制订。3、物资的长期计划按学期编报。每学期末由各部门提出下学期物资购置计划,并提供电子表格,按物品种类分别报二级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资产处进行汇总,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物资的短期计划按月编报,是各部门在临时追加任务的情况下所需物资的购置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编报材料购置计划时,必须认真填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用途,以免造成浪费。四、物资采购与验收1、物资的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有关物资政策、财经纪律。在把握市场动态、认
5、真比较质量及价格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的轻、重、缓、急,实行批量采购为主,零星采购为辅。2、物资采购的程序:经资产处汇总,报请院领导批准的通用物资由学院招标办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小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办理。零星专用物资,可由部门提出申请,院领导批准,报资产处登记后,由部门自行采购。凡未经批准而自行购置的物资,不办理报帐核销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部门和经办人负责。3、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后才能入库。验收成员由有关院领导,一级、二级管理部门、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仓库保管员组成。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采购合同、批准采购的计划单,认真核对物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单价等内容,对于贵重、专用物资的验收,使用
6、单位要派专人参加,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需及时办理退货、赔补手续。对无计划购回的物资,不得验收入库。物资在验收合格后,由资产处统一办理入库手续。五、物资的领用1、各使用单位领用物资,必须由领用人写出书面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经二级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后,到资产处开具出库单,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予以发货。领料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将所领物资详细登入本单位的领料本中,便于年底经费结算和查阅。2、各使用单位领用材料和低值品时,要将原废旧物资交到待处置资产库,凭回收物品清单才能领用新品。对无法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和二级管理部门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汇总并办理相关手续。3、各单位自行采购急用
7、的零星物资,必须经验收并办理入库、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及核销有关帐务。六、物资损坏、丢失与理赔1、由于下列情形,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物资损失的,应予以理赔,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学院财务。(1)不服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要求进行工作的;(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保管不当的;(3)粗心大意,操作不慎的;(4)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5)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而造成物资丢失的。2、由于下列情形造成物资的损失,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理赔或免于理赔。(1)一贯遵守制度,爱护物品,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2)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3)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坏的物资,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3、损失物资理赔价值,根据物资的类别进行计算。凡民用性强的物资,应严格计价理赔;其他物资可视物资的新旧程度,折价理赔。七、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中凡与本办法不符的,均以此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