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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办法(试行)根据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测评办法的通知,为了全面了解、准确评价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业绩、创新创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核查、鉴别业绩成果真伪,现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答辩办法规定如下:一、答辩对象(一)凡申报评审学院具有评审权的高校教师、辅导员高级职称的人员,均应参加答辩。(二)由学院向具有评审权的评审机构推荐评审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出版、图书资料、会计、实验等专业人员,根据接受评审机构和相关评审系列的具体要求组织答辩。(
2、三)凡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按国家考评办法执行。二、组织管理(一)答辩工作由评委会下设的学科组具体实施。(二)答辩由学科组组长主持。(三)答辩场所、具体时间安排等详细事宜由学科组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四)答辩工作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答辩采取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三、答辩程序及内容(一)答辩人汇报1简述本人符合学历、年限、考核等基本条件和按学院规定应完成的教学任务、科研任务等教学科研经历及能力条件等。2 .详细汇报自己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成绩、贡献(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完成项目、成果获奖等业绩)。3 .介绍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已经同行专家评议鉴定过的论文(论著)
3、有创新或有独到见解的内容及学术价值,重点说明专业技术方面最主要的成果及目前已达到的专业技术的最高水平。4 .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本人今后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设想和计划。5 .汇报自己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教育教学能力方面的情况。答辩人汇报时要注意基本情况应简单、准确,工作成绩以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为主。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项目、论文、论著等,必须说明本人的作用、地位、排名,同时要提供所介绍内容的凭据。汇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据,不得弄虚作假。(二)专家考评1 .必查内容(I)对答辩人达到评审条件情况进行核查、质疑,并提问。对答辩人的学历及认为有必要质疑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经验、能力进行重点
4、质疑并提问。(2)对答辩人提交的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质疑,并提问。(3)对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论点、论据的正确性、科学性、学术价值及学术水平进行质询。(4)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人员,重点考核申报人在该成果中所起的作用,掌握完成该成果的技术水平情况等。2 .抽查内容(1)对本专业省内外、国内外发展状况、趋势、学术派别及其代表人物等提问。(2) 了解培养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时间、培养方式及结果、成效等。(3)对外语专业人员的外语进行面试。(4)对专家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进行质疑并提问。3 .判定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注意对假文凭、假论文、假成果及挂名论文、挂
5、名成果的核查、鉴别。对填报不实或有疑问的要认真核查清楚,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和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填报是否真实。(2)基础理论知识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水平。(3)综合业务能力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4)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是否达到相应高级职务任职条件。4 .对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提交评委会评审。(S)计时每个答辩人的总答辩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左右,其中答辩对象汇报不得超过15分钟,到时应终止汇报。(四)投票表决答辩对象退场后,学科组成员通过讨论、评议、核实,对答辩人达到规定条件情况及达到相关学识水平情况作出综合判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给出判定结果
6、,决定答辩是否通过。四、答辩结果的使用评委以无记名方式给答辩人的投票结果,同意票数超过与会评委三分之二者方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答辩未通过人员,不提交农业畜牧工程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五、工作要求(一)答辩应规定场所,集中进行。答辩对象的评审材料应适时提前送交学科组专家审阅。(二)学科组专家应认真审阅答辩对象的材料,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好答辩质询的题目。答辩应注意宽严适度,既要严格坚持各项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质量,又要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为中青年优秀骨干脱颖而出创造条件。(S)答辩人员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四)答辩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负责将答辩意见写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情况简表中的“答辩意见”栏内,审评专家在“专家签名”栏内签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