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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区居家护理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的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1财务状况5资产总额500万元(含)以上得3分,20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元得2分,200万元以下得1分;速动比率5(含)以上得2分,1(含)以上至5得1分,1以下不得分。财务状况以提供的最近一年内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2人员配备20聘用或雇佣的护理服务人员为受聘于本机构的执业医生、护士,以及参加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执业培训合格的人员(其中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工作3年以上的执业护士在2人及以上,其余居家护理服务人员与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在20人(含)以上,基准分得5
2、分,每增加10人,加5分,最高20分。其中对有住院护理服务的机构,人员配备核定时应在满足本机构开放床位数的床护比后增加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人员配备以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人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资质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为准;有住院护理服务的机构开放床位数以现场核查数量为准。3服务站点20在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设立的已开展服务的服务站点,每个站点2分,最高20分。以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为准。4服务经验15已提供的服务项目与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项目匹配,每吻合1项得0.5分,最高10分。本机构取得民政、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明,10年(含)以上得5分;5年(含)至10年得3分;2年(含)至
3、5年,得2分;2年以下得1分。服务项目以申请时提供的服务项目清单和现场核查情况为准;许可证明以现场核查原件为准。5系统设施3具有成熟的运营系统且具备承接居家护理业务流程的条件与能力;服务设施配置和计算机网络等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规定、系统联网条件和网络安全环境要求,得3分。系统设施以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为准。6管理制度7设立有长护险管理部门得0.5分,设置长护险专职管理人员得0.5分;居家护理工作制度健全: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护理要求、值班制度、考核管理、收费处理等。每有上述一项制度得0.5分,每有上述一项制度上墙公示的再加0.5分,最高6分。管理制度以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
4、为准。7服务方案30制定居家护理服务方案:包括预评估、评估代办申请、制定服务计划、上门护理服务、服务人员或需求变更、护理费用结算管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网点建设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服务方案每有上述一项内容得1分,每一项内容详细可行的视质量情况加1-2分,最高30分。服务方案以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评审结果为准,具体方案材料提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合计100注:1.评分分数以满分IOO分计算,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纳入协议管理范围。2 .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名,取前10名纳入拟新增的定点护理机构名单(评分并列排名第10名的机构一并纳入)。3 .申请机构应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虚构、篡改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协议管理申请。商保机构(盖章):申请机构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