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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中心工作职责1资助中心职责(1)负责全院各项资助规章制度的制定。(2)负责全院各种学生资助工作的上报及上交资料的工作,并与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络,协商解决各种资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评议、认定、公示工作。(4)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立及动态管理工作。(5)负责全院每学年秋季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的组织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提供各种助困措施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资助的工作。(6)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交、减免的审核及相关工作。(7)负责组织开展每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
2、宣传、学生的条件和材料审查、资格审核网上申报、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贷后管理及各种数据的上报、档案管理等工作。(8)负责全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及贷款毕业生的信息采集、跟踪联系、催还贷款或还息等工作。(9)负责全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安排、考核、管理、发放报酬及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10)负责组织开展每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宣传、名额分配、评审、公示、上报相关资料评审报告、发放、表彰等工作。(11)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资助、困难补助的审核、公示、发放和管理工作。(12)不定期向“省助学管理中心”汇报国家奖助学工作。(13)负责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14)负责制
3、定本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计划及总结。2.资助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1)资助中心人员1负责草拟学院各项资助规章制度。2负责学院各种学生资助工作的情况上报及上交各种资料工作,并与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络,协商解决各种资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评议、认定、公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进行动态管理等工作。4负责学院每学年秋季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的组织开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提供各种助困措施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资助的工作。5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缓交、减免的申请、审核及相关
4、工作。6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每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7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每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宣传、名额分配、评审、公示、上报相关资料评审报告、发放、表彰、弘扬先进等工作。8负责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对财政支出项目国家三金绩效进行自评、收集佐证材料、填写评介指标表和自评基础信息表、撰写自评报告和工作情况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等工作。9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资助、困难补助的审核、公示、发放和管理工作。10负责完成学院、学生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H负责制学期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计划及总结。12负责与三水校区联系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13负责与一站式服务中心相互协助,发挥B角作用。(2)勤工俭学岗位人员1负责学院各教学楼全部普通课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学生户籍的管理工作。3负责全院勤工俭学学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量与薪酬审核、报批、发放。4协助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完成学生助困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的统计审核工作;协助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5负责日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