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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区中医院科教科职责科教科工作职责中心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进展中长期规划,结合我院建设进展的目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研管理要着眼于医院进展战略,为科研工作服务,以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与医疗质量,促进科学进展与高素养人才培养,实现“科技兴院”为目标,为医院的全面可持续进展,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奉献。第二章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三条科研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应得到重视并加强组织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1、科学研究的技术审查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其职责是:(1)审议医院科技进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2、。(2)审议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申请立项的计划项目;评价科研成果并对其奖励进行评审。(3)审议院长提交的其它事项。2、科研课题管理(1)管理范围。包含上级各主管部门的自然科学、攻关、社会进展计划项目,横向资助项目及医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2)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均可根据科研部门的招标指南及要求参加由院科教科组织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3)课题立项管理。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与预算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立权,课题负责人的权利在合同或者任务书中有明确记载。(4)重大项目报告制度。课题负责人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者要紧研究内容调整;课题构成人员变动及其它可能影响课
3、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归口单位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5)经费管理。已经批准确立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到位后由科教科核发“科技账本”。课题组根据合同书确定的经费使用计划,支出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课题支出范围外的经费使用与超额支出等,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按有关规定执行。(6)结余经费的管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由财务科划归院科研基金,用于补助医院科技进展支出。3、课题的监督与检查(1)加强课题监督检查。科教科对课题完成情况,课题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适时开展绩效考评工作。(2)各课题组在每年限定的时间,将该课题的年度执行情况书面报告科教科,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阶段任务
4、的项目需作出说明,并明确完成的时间与整改,调整的措施。第四条科研计划的设计、开题、申报、立项、验收、成果鉴定及报奖程序及其它:1、医院科研的设计应以临床应用技术研究为主,提高要紧疾病的防治技术与医疗卫生科技水平。(1)每年申报科研计划的时间,以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2)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申报科研计划项目的人员拟定出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科室主任审批后报科教科。科教科将报来的计划整理归类,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由科教科按规定程序上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参加相应的开题报告。2、开题报告(1)选题原则:以临床应用技术研究为主,提高要紧疾病的防治技术与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当前
5、疾病防治中急需解决的研究项目。自选科研项目具备了一定基础,但又需要一步深入研究解决的项目;课题设计要求科学性、创新性、有用性。(2)认真撰写开题计划任务书。(3)由院学术委员会或者院方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3、立项(1)项目经科技主管部门确定立项后,承担项目课题组须按要求签订项目合同书。(2)列入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科研计划项目,如有协作单位的先要通过协作组充分讨论并签订协议书方能实施。4、科研成果鉴定:(1)验收项目:项目完成计划合同任务后,课题组向科教科提出验收申请(也可同时提出鉴定申请)待科技主管部门批复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内容与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根据,
6、验收的要紧内容为:项目合同规定各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与教训成果鉴定。由科技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鉴定程序,对科研项目进行审查与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目的是正确判别科研成果的质量与水平,促进成果的完善与提高,加速成果推广应用。成果鉴定的范围;列入国家、省、市与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成果。成果鉴定的条件与内容;条件:已完成合同规定的计划任务;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提出的人员排名异议与权属争议;技术资料齐全;已完成发表论文或者其他在合同书中确定的成果形式;有经认定资格的科技信息部门出具
7、的查新结论报告;内容。完成计划任务书指标;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创新性与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条件与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5)科技成果鉴定的一切开支从该课题的研究经费中支出。经费不足、自选及上级列题项目无研究经费者由科教科请示主管院长核准,或者由院长办公会确定医院给予经费支持。5、申报奖项对已通过验收、鉴定的课题可申报奖项,申报奖项应当填写主管部门的成果奖励推荐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并装订成册。(2)成果登记。通过鉴定的成果应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管理要求,携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全套资料在指定的部门(具体地点由科教科通知)进行成果登记。(3)课题组
8、负责将申报奖励材料报送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要求推荐单位或者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4)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按国家、省、市成果奖励文件规定办法,奖金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参加人员的奉献大小,进行分配,医院根据奖励级别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第三章科技成果推广、专利管理第五条医院各科室科技人员均能够采取多种方式开发与推广科技成果及高新技术,医院依法对开发、推广科技成果及职务专利技术做出奉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第六条凡执行医院任务或者要紧利用医院的物质条件、工作时间完成科技成果及专利技术,其使用权与转让权属于医院,成果完
9、成人或者专利发明人无权转让。第七条以技术转让方式将科技成果及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他人实施,技术转让费按实际到位净收入的35%-50%奖励在该技术研究、转让开发中做出奉献的人员(课题组85%,其他人员15%)其余部分留作医院科技进展基金。第八条医院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成果转化,在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五年从医院实施该成果转化的年实际收入中提取10%奖励课题组。第九条医院以科技成果作为入股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课题组应占股份的30%,其余股份作为院科技进展基金。第十条业务人员申请国家专利的职务发明项目,申请费及专利保护费由课题费中支出;无课题费者由专利申请单位及专利权人支付;支付期限发明
10、专利为五年,有用新型专利为二年。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教科负责解释。XX市中心医院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动我院科学技术进步,以科技活动促进医疗、教学、预防保健等各项事业的进展,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投身于科技活动,激励创新,凝聚与培养科技人才。以国家、部、省、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为基础,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奖励类别、等级、标准及金额第一条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的成果给予下列标准的奖励:级别奖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IOOOOO8000050000省级30000200006000市30000100005000厅级600040003000局级50003
11、0002000院级300020001000第二条临床新业务奖。对引进、消化汲取的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我院新开展的业务,根据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技术复杂程度提高我院技术水平程度,及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分,奖励等级标准与奖金额度根据市卫生局有关科技成果三项奖的标准给予奖励。第三条科技成果及专利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及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根据下列办法进行奖励。1、医院自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成果转化,在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五年从医院实施该成果转化的年实际收入中提取10%奖励课题组。2、以技术转让方式将科技成果及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他人,实施的技术转让费按实际到位净收入的35%-50%奖励在该技术研究转让开发中做出奉献的人员(课题组85%,其他人员15%),其余部分留作医院科技进展基金。3、医院以科技成果作为入股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课题组应占股份的30%,其余股份作为院科技进展基金。第四条课题立项奖1、我院作为第一申请单位中标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工50万元按到位经费的5%奖励;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