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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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学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150421-04-01-363756建设单位联系人姚春明联系方式13948460066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至查布嘎大街,西至欧木伦路,北至空地,东至空地地理坐标(东经120度5分47.228秒,北纬43度53分19.23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

2、以上的)一有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阿发改审批字【2023】162号总投资(万元)10972.39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91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857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小学及初中九年制学校建设项

3、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建设单位己于2023年11月7日在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了本项目的备案Q见附件4),文号为“阿发改审批字2023162号”,即项目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侧为查布嘎大街,西侧为欧木伦路(鲁宝线),北侧为空地,东侧为空地。项目选址土地性质为中小学建设用地。选址四至情

4、况见图Uo项目东侧项目南侧项目西侧项目北侧图1.1项目区四至关系图土地规划:本项目选址不涉及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天然湿地等生态敏感脆弱区。项目选址不在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本项目位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k见附件5)可知,拟建项目地块属于中小学建设用地,符合规划选址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周边环境:项目区周边公用配套的水、电、暖、通、路、信息网等基础条件均已完善,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完全具备。项目区周边存在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等敏感

5、区域,施工期及运营期会对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能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选址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中小学校场地要求符合性见表11o表1.1选址与其要求对比一览表序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本项目符合性1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本项目选址区域周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校内辅助设施符合规范要求。符合2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

6、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选址不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且周边均为居民区,不存在污染高的工业区。符合3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本项目选址周边不存符合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在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4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IOOOmo本项目属于九年制学校,包括完全小学及初级中学,主要服务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符合5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

7、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本项目选址周边交通网络较为完善。道路十字路口及学校进出口均设置了安全设施,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符合6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o当距高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项目选址区域周边不存在铁路、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等,根据总平面布置可知,主要教学用房外墙距离最近城市主干道距离约85m,满足距离要求。

8、符合7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选址处无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等。符合综上,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3号)。2018年上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审议意见,完成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9、方案(送审稿),履行国家层面技术审核程序,并按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同步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政策研究。2023年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3)27号)、赤峰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3年11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赤政办字(2023)58号)、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11月)等,本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的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

10、天山镇城区,对照赤峰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中“赤峰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与赤峰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图.2o图1.4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对照赤峰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3年11月)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所在地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见图1.3oKtIrR1iw,不界出X押公除W4m夕大AWirEG*敏代钟HR*M*vBtiftr6Ar市图1.3项目与大气环境管控分区位置图管控要求: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

11、和区域空间格局。城市主城区禁止建设环境高风险、高污染项目。严格项目审批,新上重化工项目必须入园,对布局在园区外的现有重化工企业,严禁在原址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加快实施园区振兴发展计划,对各级各类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入园、整改提升等措施。积极制定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计划。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大力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继续做好工业余热和大型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积极推动旗县区城镇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整合替代,逐步降低燃煤污染负荷。实施小散燃煤热源

12、替代,到2025年,全市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自治区目标要求。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2025年底,全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强化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管控,原则上2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

13、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货车,不断提高重型柴油货车中国六标准占比。根据20据年1月份-12月份阿鲁科尔沁旗城区空气质量检测月报中监测统计数据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2023年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故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学校建设含有理化生实验室项目,屈于民生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炫、氯化氢、氨气、硫酸雾、油烟等,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供热采取电供热,符合“宜电则电”的原则,属于清洁取暖,即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满足排放标准等管理要求。即项目运营后不会突

14、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对照赤峰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3年11月)及赤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阿鲁科尔沁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见图1.4o图1.4项目与水环境管控分区位置图管控要求: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内落实普适性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运营期间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其中雨水接入天山镇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天山镇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至化粪池,实验废水及喷淋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排至化粪池,与生活污水混合接入天山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污水处

15、理厂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水经采取适当措施后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底线:对照赤峰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3年11月),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属于土壤污染风险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一)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二)环境风险防控:1、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2、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对未利用地应当予以保护,不得污染和破坏。”本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项目土地性质为中小学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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